文档介绍: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时间:2004年9月3日15:5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
《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
近10多年来,全国爱卫会在城市组织开展的以消除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场所、降低"四害"密度为主要内容的除四害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推动城市卫生防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鉴于"四害"消长是动态的,"四害"控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经研究决定,这项活动继续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调整和改进工作,今后除四害标准和考核鉴定办法仍由全国爱卫会负责制定;除四害活动的组织和考核鉴定等具体工作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爱卫会负责(详见附件)。
二、结合实际情况,我们组织全国爱卫会除四害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对全爱卫发(1997)第5号和全爱卫办发(1997)第28号文件规定的灭鼠、蚊、蝇、蟑螂考核办法及现场考核办法进行了适当修改。全爱卫发(1997)第5号文件规定的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仍继续使用。现将《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及修订后的《鼠、蚊、蝇、蟑螂控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 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
2. 鼠、蚊、蝇、蟑螂控制考核鉴定办法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
一、鼠控制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蚊虫控制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及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蝇控制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蟑螂控制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和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灭鼠、蚊、蟑螂考核鉴定办法
一、申报
申报城市(包括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地、县级市)经两次以上自查达标后向省(自治区)爱卫会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爱卫办组织考核鉴定。直辖市结合创建卫生区工作,由各区向市爱卫会提出申请,市爱卫办组织考核鉴定。
二、考核鉴定
鼠、蚊、蝇、蟑螂控制考核鉴定工作应逐项组织。考核鉴定时间安排在当地鼠类或害虫繁殖、孳生的高峰季节。考核内容包括资料考核(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监测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