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安局长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会上的讲话
这次学习交流会并不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动作”,是市局党委临时安排的。为什么举行这次学习交流会呢?前期,按照中央、省、市委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加强学习教育、深入走访征求意见。我走了很多基层单位,从市局到分局、派出所,从交警到巡警、特警等警种,从企业到学校、社区,听了很多意见,收获很多,尤其是市局党委集中学习对我的触动更大。
按照中央要求,市局党委举行了3个整天、6个专题的集中学习,并进行讨论交流,每个党委成员都动真心、用真情,认真学习、认真思考。他们的发言让我深受教育、深受触动、深受震撼。我觉得,我们党委成员有这么高的觉悟、这么深的认识,市局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能取得实效。而且,我们应该更进一步,听一听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民警在活动中是怎样想的、怎么做的,所以我们决定举行一次学习交流会。
刚才听了XX等7位同志的发言,我很感动,也觉得很受教育、很受启发。可以肯定地说,7位同志认识的水平、思想的深度、考虑问题的层面,既结合思想实际,又结合工作实际,符合XX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现状,符合我们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现状。我当过基层民警,但和王群同志相比,差距太大;我做过派出所长,但和刘继平、刘武强同志相比,肯定有差距;我没有当过交警队长,连手势都做不好,所以肯定比不上刘斌同志;我没做过分局主官,如果做分局局长或政委,肯定没有舒振浩同志做的好;如果我到指挥部,很多情况不了解,肯定比不上郎平同志;建中同志作为党委成员代表发言,也的确比我思考得更深入。市局教育实践活动专班要把7位同志的发言上网,组织全局民警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开展讨论,相信会有更大的收获。
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什么叫群众路线?党章里有完整准确的表述,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这几句话,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从延安整风运动开始,到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两个务必”,再到建国之后历次整风整党,反复不断地推进,但又总是反复,这是我们当前面临的十分突出的问题。刚才大家列举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在指导思想上背离了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什么叫群众路线,我们都知道;但怎么走群众路线,却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涉及到怎样看待“做人、做官、做事”的问题。
首先是做人的问题。我们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比如说,我现在是XX市公安局局长,如果下午不再是局长,我估计不会有谁觉得有什么遗憾。因为在这个岗位上谁都能做得好,而且别人可能做得更好。但是,就王群同志来说,如果上午是这个社区的民警,下午不在这个社区了,肯定会有居民不习惯、不适应,会去找她。从这个角度来讲,是我的价值大还是王群的价值大?是我的生活有意义还是王群的生活有意义?我肯定远不及王群。所以,我们这些领导干部,不要以为自己多么了不起。XX市公安局两万干警,至少有一万人不会比我差,至少有一千人在公安局长的岗位上会比我做得更好,这是我真实的想法,也是事实。现在组织把我安排在这个岗位上,怎样才能做得更好?我想过很多,但也确实很难做到让所有群众满意,让所有民警满意。在做人的问题上,怎么衡量,用什么标准衡量,这个问题很复杂,也很简单。
然后是做官的问题。是不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