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北京市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
甲方:北京美加兴业培训中心
乙方: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培养急需懂经济、懂市场、懂管理、知识全面的优秀管理人才,同时为促进国际工商管理教育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高级经理人工商管理研究生(EMBA)课程班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如下:
甲方为乙方提供该项目的推广所必要的授权、认证等文件和相关材料;
收到学员个人资料和入学评估费后,对学员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乙方。在开学前由甲方发放通过初审学员的准录取通知书(入学确认书);开学后完成学员的入学登记,同时发放学员证、学号并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应乙方的实际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派5名外教授课,讲授5门课程(外教课酬及国外到北京的往返交通费由甲方负责);
协助对学员考试成绩及论文进行考核评估并将结果通知乙方;
在学员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后,保证为学员申请到该项目的证书。(证书见第三条)
二、乙方责任如下:
乙方对与甲方所合作项目的责、权、利完全清楚并了解,并须指定专门小组负责合作项目;
根据甲方的招生计划指标,进行招生宣传、代办报名和收费、初审学员资格,报甲方办理注册手续。严格遵守<<管理手册>>的一切规定;
乙方有责任将所有的与甲方合作项目相关的宣传和广告材料交甲方备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发布;同时,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宣传和广告原本一份。
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收取报名学员的个人资料和入学评估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人()。此款项乙方必须在开学前20天支付给甲方(以甲方收到为准)。
乙方有责任对英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学员进行培训,并协助甲方考核,考核结果视为学员入学的必要条件。美式语言课程(ALP)考试及证书申请费: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元整,1,;此款项由乙方代收,与入学评估费一同打入甲方账户。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日程。除非特殊原因并得到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教学日程和授课老师;
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员的教材、考核、作业、考试及论文答辩等。课程考试的试题必须严格保密、考试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管理手册》相关规定;
必须聘请有经验的高级职称以上的导师,承担全部的授课任务及学员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确保教学质量。负责支付所聘教师的酬金等费用。
教师聘任和教材选定必须报甲方并转合作大学确认,经过备案并确认后方可进行授课。在授课期间必须认真负责,否则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教师;
协助甲方为外籍教师来华以后的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提供方便,(负责北京到授课地的往返交通费及当地食宿费用,住宿标准不低于三星级,交通工具标准为飞机或软卧);
协助甲方为完成学业的合格毕业生申请办理合作大学的证书。(证书见第三条)
三、学员毕业时获得证书
可获得美国加州州立大学Fullerton分校颁发的美式语言课程(ALP)证书;
可获得美国加州州立大学Fullerton分校EMBA证书及成绩单。
四、学费分成:
英语课程培训:全部由乙方收取并支配;
EMBA课程:每名学员的学费中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每班不得低于20人,如低于20人,按20人收费;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