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地处三环以外。建筑场地面积1761m,首层面积1809m,总建筑面积29052m,分主楼和裙房(裙房主要为地下环形车道),主楼地下2层,地上16层,结构形式为全现浇框架-筒体结构。建筑物檐高5965m,总高度为6540m;室内外高差450mm,±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5170m。主楼:基础为平板筏基,埋深-1075m,C15混凝土垫层l00mm厚,底板1500mm厚。1层、2层、3层外轴线尺寸为4116×4396m,4至16层外轴线尺寸为4116×3590m,内设四部电梯,两座楼梯。裙房即地下环形车道,为旋转式坡道分上下层,共两座,坡度为i=912%,旋转外墙外半径1046m,内墙内半径为574m,底板厚250mm,顶板厚250mm,墙厚260mm,出口设防倒塌棚架。,场地四周离建筑物在10m以上,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由于汽车坡道后期施工(待主体结构完工后)、南侧场地做临设及材料堆放用,所以南北向控制点集中布设在北侧原有混凝土地面上,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施工场地不受影响,东西向控制点布设在西侧,东侧设复核控点。22布设的控制点均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轴线时或后视时均在观测范围之内。23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测绘院提供的红线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24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楼层进行网状控制,兼顾±0000以上施工,设置控制轴线①、⑥轴,(轴用于地下)、轴(轴用于地下)及北侧汽车坡道过圆心的南北向、东西向为控制轴。25根据测绘院提供的BM1、BM2(西侧)及BM3(北侧)三点高程控制点数据(具体数据详见测绘成果资料)向建筑物四周引测固定高程控制点,东侧两个,南侧一个,距离基坑至少5m,且埋于冻土层05m以下。26控制点放样采用极坐标法,为便于复测,控制点的布置均成直线型。27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28所有控制点必须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并且每月复核一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转角处线采用2″级电子经纬仪DJD2进行复测。各控制线间距离采用红外测距仪DM-A5检测,经校核无误后进行施测,各工艺施测程序见第四项(轴线及高程点放样程序)。31基础施工轴线控制,直接采用基坑外控制桩两点通视直线投测法,向基础平台投测轴线(采用三点成一线及转直角复测),再按投测控制线引放其他细部施工控制线,且每次控制轴线的放样必须独立施测两次,经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32基础施工(即±0000以下)采用悬吊钢尺法将标高导入护坡桩上,且基坑四周不低于四点(每一个方向不低于一点),校核无误后方可引测其他控制标高点,必须两点以上后视且两后视点标高差在规定范围之内。33±0000以上施工,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其他细部轴线。34±0000以上高程传递,采用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于拉尺时,也同样采用悬吊钢尺法。每层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次导人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独立施测两次。每层均采用首层统一高程点向上传递,不得逐层向上丈量,且层层校核,因±0000以上结构采用竖向与横向一次性混凝土浇筑施工,在固定的竖向钢筋上抄测结构+05m控制点,以供结构施工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