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永政发〔2009〕24号关于印发永新乡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各村、各单位:《永新乡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已经乡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四月十三日主题词:突发性 自然灾害 应急预案通知抄送:县民政局永新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09年4月13日印发永新乡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2、启动条件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2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构成及职责   33 专家组4、预警预报   41 预警预报   42 信息通报      43 信息处置 5、应急响应    51I级响应    52 II级响应53 III级响应6、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62 物资保障 63 通信和信息保障 64 装备保障 65 队伍保障 66 社会捐助保障 67 安置场所保障 68 宣传、培训和演习7、 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  灾后生活救助  72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73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8、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奖励与责任  83 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84  预案解释部门  85  预案的生效时间1  、总则 11  制定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能力,全面提高我乡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规范救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 制定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靖远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村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应急工作。(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地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适用的灾害种类我乡范围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就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143参照适用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乡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所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1)因灾死亡1人;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6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    (5)灾情虽不足以造成以上情形,但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启动的。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 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村和其他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乡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311组成乡人民政府设立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乡的救灾应急工作。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组长由经委主任、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副所长、乡卫生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乡政府办公室、机关工会、财政所、派出所、土地所、乡纪委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乡人武部部长。 312主要职责(1)组织、指挥、协调各类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县政府对我乡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县政府报告我乡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13 单位职责(1)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2)乡机关工会:负责组织和协调乡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3)乡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