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敏感岗位人员管理制度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内控管理的有关要求,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强对敏感岗位员工任职管理,增强多岗位锻炼培养,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敏感岗位的定义敏感岗位是指公司在对外合作交易中被赋予一定考察选择、考核评判和资源分配职责,以及在公司内部管理中被赋予管理和接触大量集团、个人客户资料及信息的非领导职位, 主要包括物资采购、工程管理、基建管理、渠道管理、广告宣传、合作方管理、帐务分析、 IT 系统维护等岗位。第二条敏感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认同企业文化。二、坚守职业道德, 正直诚信, 处理问题公平、公正。三、业务能力强,熟悉业务流程。四、廉洁自律, 自觉加强自我修养的提升, 严守廉洁从业的行为规范。员工任职敏感岗位前,应由市分公司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任职前考察,不符合条件一律不得录用。第三条敏感岗位的在岗监督与管理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敏感岗位员工的监督与管理均应按照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同时承担管理监督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对敏感岗位管理负领导责任;各级直线经理对分管范围内敏感岗位管理负直接责任。二、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并重要重视对敏感岗位员工的思想教育,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和廉洁从业内容的培训, 强化责任和风险意识, 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同时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敏感岗位员工的业务管理行为, 坚持用制度管人, 用流程管事,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制度制约能力。第四条监督与管理制度一、轮岗制度敏感岗位员工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任职期满后须进行制度性轮岗。敏感岗位员工的制度性轮岗须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对于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优良、职业操守较高且暂无合适继任人选的, 经征求本人同意后, 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延长任期。市分公司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联合考察合格后, 可适当延长任期。连续任职期限最多不得超过 6 年。对于正常轮岗离任敏感岗位的人员,组织应予以适当照顾和保护,安排至原职级其他岗位工作;在组织竞聘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二、定期考核制度各单位每年应对所辖敏感岗位员工负责的业务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检查。要建立敏感岗位员工业务档案登记制度, 对考核结果进行全面登记, 并作为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要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对考核中应发现纠正的问题而未发现和纠正, 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 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要追究其上级领导的连带责任。加强敏感岗位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 在年度述职的同时要进行述廉。三、廉政谈话制度对敏感岗位员工的廉政谈话包括例行谈话、任职谈话和戒勉谈话,谈话的方式、主要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司《廉政谈话实施细则( 暂行)》执行。四、离任交接制度应建立敏感岗位离任交接制度和交接台账,以书面形式出具详细交接清单( 内含岗位职责、主要工作内容、以往工作重要资料等)。直线经理应积极履行其辅导、监督等职责,保证平稳过渡。部门应对交接内容、资料等进行审核确认,并由交接双方及部门分别存档。第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殊敏感岗位轮岗制度 1. 目的为了增强企业活力,培养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进一步培育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敏感岗位,包括业务性较强、敏感性、经营性强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