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XXXX(集团)有限公司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重庆奇峰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
重??资评报字(2007)第051号
委托方:*******有限公司
受托方:重庆??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07年5月26日
报告提交日期:2007年5月28日
目录
一、摘要
二、正文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4、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5、尾部
三、送审专用材料
四、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
重??资评报字(2007)第051号
摘要
一、评估目的:对*******有限公司位于沙坪坝区歌乐山天灯堡的214亩国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森林景观资产进行评估,为委托方核实资产价值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国营歌乐山林场歌乐山林区5林班14、15小班(小地名:天灯堡、胡家庵),*******有限公司所属的面积为214亩的国有林地使用权、林木资源资产和森林景观资产。
三、评估基准日:2007年5月26日。
四、评估原则:遵循公平性、科学性、客观性、独立性、可行性的基本原则;产权利益主体变动的前提性原则以及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操作性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五、评估方法:
1、林地评估采用年金资本化法;
2、林木资源资产(中龄林、近熟林)采用收获现值法;
3、森林景观资产采用年金资本化法。
六、评估结论:重庆??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对委托方拟核实资产价值所涉及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国营歌乐山林场歌乐山林区5林班14、15小班(小地名:天灯堡、胡家庵),面积为214亩的国有林地使用权、林木资源资产和森林景观资产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测算,确定在2007年5月26日委估资产所表现的公允价值为28237506元(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贰拾叁万柒仟伍佰零陆元整),其中林地价值1525499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贰拾伍万肆仟玖佰玖拾元整)),林木资源资产价值349916元(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玖仟玖佰壹拾陆元整),森林景观资产价值126326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陆拾叁万贰仟陆佰元整)。
注意: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重庆??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有限公司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
重??资评报字(2007)第051号
重庆??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颁布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科学、公平、独立、可行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方拟核实资产价值所涉及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国营歌乐山林场歌乐山林区5林班14、15小班(小地名:天灯堡、胡家庵),面积为214亩的国有林地使用权、林木资源资产和森林景观资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2007年5月26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委托方:*******有限公司
注册号:5001062106321 1-1-1
住所:沙坪坝区沙南街4-8号附10、11号
法定代表人:敖奇惠
注册资本:叁仟伍佰万元
实收资本:叁仟伍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二级)(按专项许可审批的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物业管理(限核准的分支机构经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限核准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机械、五金、汽车配件、电工器材、家用电器、花木、盆景、鱼类、鸟、日用百货、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的种植、销售(按专项许可审批的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林木的种植;销售:木材及木制品(按专项许可审批的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旅游开发及旅游商品销售。(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评估目的
对*******有限公司位于沙坪坝区歌乐山天灯堡的214亩国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森林景观资产进行评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