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 2011 年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部分企业申报要求一、政策依据: 《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朝科文[ 2007 ] 30 号) 二、企业申请条件: (一)在朝阳区依法注册和纳税的企业法人; (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创新型企业; (三)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 (四) 连续两年获区科委( 知识产权局) 立项支持, 以及 2011 年度已获朝阳区政府部门支持的企业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三、截止时间: 2011 年9月9日四、申请要求: (一) 申请资助的企业须填写《朝阳区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申请书》, 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 朝阳区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申请书; 2. 项目可行性报告; 3.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北京市自主创新型企业证书; 4. 企业上年度及最近一个月度(季度)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 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在朝阳区纳税证明(或近期主要税种***复印件)。 6. 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发表在权威杂志的技术论文;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产品(项目)生产批文、质量检验报告、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及用户意见;产品(项目)图片及数据;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 申报项目发生的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与企业其它技术创新活动材料要分别注明并分开。) (二)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填表声明与保证。申请书一式三份,胶封装订。各项内容填写应当实事求是,用计算机打印填报( A4), 字迹工整清楚,页面保持整洁。(三)申请书中各栏大小可随内容调整,不够时,可以自行加页。(四)填报时,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五)填报时,申请书各项内容须如实填写,各项目栏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如果数字为“0 ”,须填“0 ”;如某项指标值不详,填“—”。(六)每家企业限报一个项目。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路北街 33号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邮政编码: 100020 网址: 联系电话: 65099827 、 6509968 3 传真: 650996 97 联系人:张严、刘悦镔电子邮箱: chanyeke@ 特别说明:“朝阳区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与同期征集的“朝阳区 2011 年度第二批科技计划”主要区别在于, 支持项目阶段有所不同。“朝阳区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属“后置”支持, 重点支持已取得阶段性技术成果、即将或已进入产业化阶段的项目;“朝阳区 2011 年度第二批科技计划”属“前置”支持,重点支持具备一定技术基础,在计划项目实施期内可取得阶段性技术成果,具备产业化条件的项目。企业请择其一进行申报。第二部分重点支持领域依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结合朝阳区实际,重点支持以下高新技术领域项目: (一) 电子信息技术 1、通信技术( 1) 新型通信: 下一代移动通信( 3G/LTE/4G )、下一代广电网( NGB )、下一代网络( NGN )、固定与移动通信融合技术( FMC ); ( 2 )高速通信:光传输技术、特种光纤技术、光纤接入技术; ( 3 )通信设备和移动终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