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网络犯罪                                         内容提要:伴随着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互联网已成为现代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网络技术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网络犯罪现象也开始出现并猖獗起来,它不仅给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扰乱社会的经济秩序,对各国的国家安全、社会文化构成威胁。本文对网络犯罪的概念和特点进行了分析,以便为准确认定网络犯罪,并进行有效的预防和制裁提供对策。关键词:网络犯罪计算机犯罪概念预防 20世纪90年代中期计算机与通信网络技术相结合,创造了一个崭新的网络世界。现在,互联网()已把成千上万的计算机和网民联系在一起,从开始的通信(E一mail,BBS),迅速发展到网上人类信息资源共享(),进而发展到网上商务、网上办公、网上新闻等,正对人类的生产生活产生深刻的影响。可以这样说,我们已经步入了网络时代。但“技术是一柄双刃剑”,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人类带来的不仅仅是进步、幸福和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赛博空间(cyberspace);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阴暗的一面,计算机网络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如网上侵权、网上信息监控、网上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对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提出挑战。与传统犯罪不同,网络犯罪不但有可能破坏网络秩序,引起社会混乱,而且有可能引起灾难性的“多米诺”连锁反应,造成严重的政治、经济秩序紊乱,甚或危急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后果不堪设想。这里我想就网络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和预防等方面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一、网络犯罪的概念论述西方国家关于网络犯罪的论述西方发达国家早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对网络犯罪的研究,我国稍后亦开始重视对网络犯罪的研究。“网络是指两台以上计算机通过卫星微波践路或其他交流媒介组成的连接体能够在计算机之间传递信息”。西方国家大多认为网络犯罪是对计算机犯罪的另一种称谓。美国司法部把计算机犯罪定义为:“在导致成功起诉的非法行为中计算机技术和知识起了基本作用的非法行为。”日本警察厅在1987年以前将计算机犯罪定义为“阻碍计算机系统的功能或不恰当地使用计算机的犯罪。”但之后借修改刑法的机会进行了重新界定为“附非法联接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通讯电缆等附带设备的犯罪,以及所有改换、消除现金卡、信用卡的磁条部分的犯罪都属于计算机犯罪。”该列举又显得很难概括所有的犯罪。澳大利亚把计算机犯罪称为计算机滥用,并列举计算机滥用行为:未经批准修改输入或输出数据;未经批准通过终端访问计算机系统;未经批准修改或使用应用程序;对电子数据处理设备实施犯罪;盗窃设备、文件、数据;破坏计算机设备;未经批准进行数据截收。①这些定义不是把计算机犯罪解释成纯技术性的犯罪就是很难概括所有的犯罪或只对滥用进行系统研究显得过于狭窄。上述不难看出官方定义普遍使用狭义概念或采用列举的方式,这是立法或司法的需要。而西方学者们对这个问题研究角度大都采用广义内涵的概念或说主要是从犯罪学的角度研究网络犯罪,但同时又都受计算机网络发展阶段和本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如德国的犯罪学家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在其《犯罪学》一书中认为,计算机犯罪就是利用电子数据处理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的犯罪行为或是把数据处理设备作为对象的犯罪行为,它有四种表现形式:1)篡改输入数据或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