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最高法院|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说明及132个样式要目行政诉讼文书样式编写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阅读提醒:4月29日,最高法院发出相关印发《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全方面落实修改后行政诉讼法,深入规范和完善行政诉讼文书制作。文后附132个文书样式要目介绍。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在立案、审理和实施等方面创设了很多新制度、新要求。为确保新行政诉讼法落实实施,最高法院又于4月22日公布了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为全方面落实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要求,深入规范和完善行政诉讼文书制作,不停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最高法院正在进行对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一书汇编。新样式共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法院制作文书。其中又分别包含法院对当事人制作文书,关键有判决类(含调解)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通知类文书等共96个;还包含法院内部制作文书,如多种内部汇报类、函件类文书等共14个。第二部分是指导当事人诉讼行为文书。关键包含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等,共22个。新样式有以下多个特点:第一,愈加强调以审判为中心。重视经过证据交换和庭前准备程序发觉并确定当事人无争议和有争议问题,方便让其后审理和裁判文书制作紧密围绕争议问题,关键突出。第二,愈加强调裁判文书论理性和可读性。重视文书撰写繁简适当,重视文书对法理问题和争议问题叙述分析。第三,愈加强调文书规范化和个性化统一。在确保裁判文书基础要素完整、关键结构规范同时,也注意兼顾为各级人民法院和法官个人对文书发展续造预留空间。第四,新样式在格式方面合适进行了创新。比如要求全部判决书全部要以附录方法载明所适用相关法律依据,以当事人看得见、听得懂、能了解方法实现司法公正。同时,为了适应修改后行政诉讼法新要求,新增了一审行政协议类行政案件用判决书、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类一审行政案件用判决书、行政调解书、简易程序转一般程序行政裁定书和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提议用处理提议书等。最高法院行政庭指出,诉讼文书样式只是提供一个基础模式,供使用者在实践中参考。从制作角度出发,文书所必需基础要素虽不可或缺,但也无须完全拘泥于样式,限缩发展创新空间。尤其是因为法律规范修订,相关文书样式可能无法完全满足需要,应该和时俱进地进行修订。期望使用者在参考样式并使用过程中对存在缺点和问题,和处理问题提议和意见,立即向编写组反应,方便在以后修订过程中,择善而从。附: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汇编一书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印制发行,邮购电话010-67550558,法院系统工作站电话010-67550538,67550536。132个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要目通览序号文书名称文书用途1行政判决书一审请求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类案件用2行政判决书一审请求推行法定职责类案件用3行政判决书一审请求给付类案件用 4行政判决书一审请求确定违法或无效类案件用5行政判决书一审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类案件用6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裁决类案件用7民事判决书一并审理民事案件用8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协议类案件用9行政赔偿判决书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用10行政调解书一审行政案件用11行政赔偿调解书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用12行政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13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14行政裁定书不予立案用15行政裁定书指定其它下级法院立案用16行政裁定书依下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用17行政裁定书管辖权争议时指定管辖用18行政裁定书有管辖权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时指定管辖用19行政裁定书有管辖权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时指定管辖用20行政裁定书依职权决定审理下级人民法院案件用21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22行政裁定书证据保全用23行政裁定书先予实施用24行政裁定书依申请停止实施行政行为或驳回申请用25行政裁定书依职权停止实施行政行为用26行政裁定书一审准许或不准许撤回起诉用27行政裁定书一审按撤诉处理用28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