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职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科技兴企”、“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实现职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正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适时发现和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晋升、聘任、奖惩、工资待遇等提供可靠依据,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称管理原则。(一)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二) 评聘分离、注重实绩原则;(三) 按需设岗、专业一致原则;(四) 动态管理、逐级聘任原则。第三条建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作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第四条政工部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核、聘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第二章资格管理第五条资格申报条件、程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申报条件及程序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六条资格申报渠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封炭素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及评定,三基炭素可在平顶山当地进行申报评定。集团公司管理的干部,可尊重本人意愿,也可在集团公司申报。第七条资格确认。凡取得资格人员,报政工部审核备案,统一管理。第三章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第八条考核范围对象。第九条考核类型。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第十条考核组织与管理。(一) 考核机构及职能。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在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二) 对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视为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或报考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十一条考核内容、等次和标准。(一)考核内容。考核以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二)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的 20%。第十二条考核方法和程序。(一) 考核方法。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实行主管领导与职工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虽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任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二) 考核基本程序。包括个人总结、述职、民主评议、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反馈结果等。第十三条考核结果的使用。(一) 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作为续聘、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二)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并不得申报和报考高一级专、化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 考核结果的使用,还将作为干部选拔和评选先进工作的重要依据。第十四条考绩档案及管理。考绩档案应包括履历、论文成果、考核及奖惩情况等内容,由政工部整理后,存入个人档案,统一保管。第四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十五条聘任权限。公司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公司自主聘任,报集团公司备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公司提出聘任意见,报集团公司审批。第十六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根据公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建立专业技术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和必须履行的责任及义务。第十七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须具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