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步骤编号: S-CG-O--006-B
步骤名称: 门店租金收取步骤
生效日期:9月23日
第一部分:步骤说明
目标
规范门店租户租金收取管理工作,明确门店租户租金收取责任。
使用范围
本步骤适适用于华润万家大综超门店租户租金收取工作。
步骤规则
各租户租金收取工作,关键由门店财务负责,分成及代收银则由城市或区域财务进行结算处理。
当招商租户和本企业合作门店达三个或以上时,租户可将租金交至企业总部财务部。
门店关键负责门店催租工作。对于欠租租户,门店有权按步骤要求对租户进行强制性催租,招商部应负责协调门店和租户关系。
步骤包含部门关键职能
招商部:负责提供招商租户合作条款一览表给财务部及门店,帮助门店收租。
门店租户主管:对门店租户租金进行催缴;对长久拖欠租金租户进行处理。
门店总经理:掌握门店每个月租金收取情况;同意租户主管提出催租提议方法。
财务部:负责核实各招商租户租金缴纳情况,帮助门店收租。
步骤结构
本步骤和“门店租户管理步骤”相衔接
第二部分:步骤描述
确定租金
招商部负责租户租赁协议签署,确定租户租金标准,并对协议存档留底。
新店开业及旧店新租户租金情况知会门店和财务部门
本企业新开业门店租户首月租金收取,由招商部跟进催缴。
新门店租户进场由招商部直接跟进协调,招商部应在新门店开业当月内,把该门店全部租户面积、合作期限、租金和联络人、联络方法等信息资料以《门店租户合作条款一览表》形式知会门店和财务部门。
旧门店租户凭由招商部签发进场单自行到门店办理相关手续,进场单上已列明了租户面积、合作期限、租金和联络人、联络方法等信息资料,此进场单由门店存底备查。
租户办理进场相关手续后,进入日常经营活动。
日常租金收取
每个月5日前,租户应将当月租金(分成则由本企业财务进行结算处理)交至门店财务,未设驻店财务或一个企业在多家门店有租赁,而由其企业统一交纳可交至企业财务部。
门店做好租户交租统计后,于每个月10日前汇总交至企业财务部进行查对。
企业财务部于每个月15日前向招商部、门店财务反馈各门店上月由企业财务收取租金租户租金收取情况(含已交租和未交租两部分情况,和上月欠租补交情况)。
大综超门店财务应对在门店交租租户租金收取情况做好登记及汇总,每个月汇总门店财务收租和企业财务收租情况,并于每个月25日前将门店上月全部租户租金收取汇总表(含已交租和未交租两部分情况,和上月欠租补交情况)反馈门店租户主管、店总经理及企业财务部,企业财务部将各店上月租户租金收取汇总表反馈招商部,各门店对欠租租户进行欠租催缴工作。
租金催缴
租户主管依据财务部反馈租金收取情况通报,对仍没交当月租金租户进行催缴工作;在每个月最终一天,租户主管将租户租金收取情况和财务核实。
对仍没能交纳欠租租户,门店下最终通牒,给租户最终7天限期(期间将采取合适强制方法,如停水、电等,但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并同时向招商部和小区营运汇报立案。
给租户下最终通牒后第8天,如租户仍未缴纳租金,门店租户主管经店总经理同意后,在事先知会招商部后,可采取封存租户全部现场财产、严禁其营业等深入手段催缴款,待租户按要求交纳租金并出具了本企业财务部开出缴款收据后,方能解封,让其恢复经营。情况严重(如催租过程有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