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安服务协议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本协议依据《中国协议法》、《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安全保卫服务工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之:
一、乙方在甲、乙双方约定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负担对应保安服务责任,并帮助甲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防范工作。
二、保安服务内容、服务期限:
1、乙方提供保安服务期限是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约定守护服务范围:
3、服务时间为:
派驻 人,每日 时至 时,每日 班,每班 人。
4、保安员职责要求:负责站内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格推行门卫制度,疏导车辆,维护站内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工作区管理要求进行管理,随时注意监控录像,有异常情况随时通报处理。遇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及报警处理,维护站内周围正常工作秩序,帮助站内管理人员处理其它事故。
三、乙方按约派驻 名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工作。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被保卫范围内部安全保卫相关资料、文件及管理制度,并提供对应工作条件。
2、提供乙方进驻保安员食宿生活场地及用具(包含住房、床、桌椅等),提供乙方保安人员正常生活用水及照明用电。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保安员在站内工作区一日三餐。
3、乙方保安人员在为甲方提供约定服务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乙方作为责任主体,全权负责处理伤亡事故善后赔付相关事宜,甲方有义务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乙方,立即采取相关应急方法;并帮助乙方处理好善后事宜。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保安员违反《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要求和安排乙方保安人员做其它超出协议条款内容以外工作。
5、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对乙方派驻不合格保安员进行调换。
6、甲方对乙方派驻保安人员有监督管理权,并对乙方保安人员违反要求、协议约定行为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对违反要求保安人员作出处理;如行为组成解聘条件,乙方应在事发48小时内自行解聘违规违法保安人员,且另行安排人员就位。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驻甲方保安人员必需是经过乙方严格政审、严格培训和体检后,政治可靠、品德优良、专业技能熟练,未有不良统计且无造成不能适应工作显性或隐性疾病人员合格保安员。
2、乙方在双方约定服务范围内接到甲方对乙方保安员违规违纪行为通知,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处理,需深入调查,调整处理期限不超出五个工作日。
3、乙方按协议约定派驻保安人员实施保安服务工作。实施期间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多种安全防范工作。
4、乙方负责提供相关治安防范信息,帮助提升甲方社会治安综合防范能力。
5、确保甲方被保卫对象安全或受侵害程度减至最低。
6、乙方和甲方协商后有权对其派驻保安人员进行调整,保安员从军、考学或升迁除外。乙方管理人员应对派驻保安员工作、生活、学习情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