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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同法教案第九章违约责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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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同法教案第九章违约责任.doc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20/11/5 文件大小:5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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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念和特点
一、违约责任概念
违约责任是违反协议民事责任简称,是指协议当事人一方不推行协议义务或推行协议义务不符合协议约定所应负担民事责任。
(一)债务和责任区分
违约责任制度确实立是以区分债务和责任为前提。
1、责任是为确保债务推行而设置方法,它是以债务存在为前提。  
2、责任是在债务人不推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推行债务或负担法律责任表现,而单纯债务本身,并不含有责任制度所表现国家强制力。正是因为责任制度存在,才使债权取得了一个“法律上之力”。也就是说,责任制度存在,使债权人在债务人不为给付时,要凭借法律上之力,强制债务人推行债务或负担其它责任,以确保其权利实现。
3、责任是和诉权联络在一起。民事责任之所以能成为保障民事权利有效方法,是因为民事责任含有诉权,从而使其成为联结民事权利和国家公权力之中介。因为在债务不推行情况下,债权人必需经过诉讼方法对债务人强制实施,才能使债权人诉讼请求得到满足。
总而言之,债务是责任发生前提,责任是债务不推行结果;无债务不产生责任,无责任债务不是法律意义上债务。(自然债务如时效届满后债务)
(二)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区分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是伴伴随协议法和侵权法独立而产生,它存在既表现了不法行为复杂性和多重性,又反应了协议法和侵权法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渗透情况。盖尤斯《法学阶梯》在民法上一个关键贡献是确立了所谓“盖尤斯分类法”。依据这一经典分类,民事责任被关键划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大类,区分基础是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分别。直到现在,几乎全部民法学教科书全部是根据这么体例来展开其相关民事责任叙述。
尽管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不可避免,但竞合现象却不能抹煞两类责任之间区分,对两类责任不一样选择将极大地影响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关键区分在以下多个方面:
1、在组成要件上。中国《协议法》要求归责关键是无过失责任,特殊情形下是过失责任(第227条、第231条、第191条等);而侵权行为通常是采取过失责任,特殊情形下为无过失责任。所以,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讼理由,无需举证对方有过失;以侵权责任为诉讼理由,则需证实对方有过失。另外,侵权行为组成必需以存在损害后果为必需,其所引发侵权责任也以损害为组成要件,而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和此不一样,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以损害为组成要件外,其它均不以损害实际发生为其组成要件。
2、在赔偿范围上。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可由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假如没有这种约定,依中国《协议法》要求,赔偿损失额应该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损失,通常只包含直接损失。而在侵权责任中,赔偿范围标准上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她人死亡,其赔偿范围可扩大到死者所抚养人必需生活费用等。
3、在责任方法上。侵权责任既包含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也包含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声誉等;而违约责任关键是财产责任,如强制实际推行,支付违约金等。
4、在免责条件上。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免责条件外,协议当事人还能够事先约定不负担责任情况。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范围事先约定。
5、在对第三人责任中有所不一样。违约责任中,假如因第三人过失致使协议债务不能推行,债务人首先应向债权人负责,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而在侵权责任中,行为人仅对因自己过失致使她人受损害后果负责。
总而言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存在着关键区分。所以,在责任竞合情况下,不法行为负担何种责任,将产生不一样法律后果,并严重影响到对受害人利益保护和对不法行为人制裁。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一方因有意或过失违反依其老实信用标准所应尽义务,使协议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负担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协议民事责任,即协议当事人不推行协议义务或推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负担法律后果。
(三)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区分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一方因有意或过失违反依其老实信用标准所应尽义务,使协议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负担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协议民事责任,即协议当事人不推行协议义务或推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负担法律后果。
1、产生依据不一样。缔约过失责任是在缔结协议中基于协议不成立、协议无效或被撤销情形而产生责任,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以老实信用标准所应负通知、说明、协力、忠实、照料等先协议义务,此时协议并未生效,即未发生协议之效力,所以,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依据是先协议义务。而违约责任则只能产生于已生效协议,协议已生效,债务人应按协议约定义务推行,对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