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厦门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研究
姓名:林庆云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硕士
指导教师:游钰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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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进入时代以后,网络给人们带来的便利使我们对网络的依赖随之加强,越来越多的网民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实现消费。在网络经济背景下,借助电子商务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已成为一种趋势。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大规模地收集、分析与利用是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有效手段。然而,在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不完善的背景下,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安全性缺乏信心,这对电子商务稳定、快速地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目前,我国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从立法保护、行政监管、司法保护到行业自律等方面,都存在无法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为不法分子收集、传输、贩卖消费者个人信息,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了空间。对个人信息的侵害不仅给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带来诸多困扰,而且使消费者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因此也遭受威胁。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任意收集、披露和共享也将会破坏网络经济的安全,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安定。因此,加强对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已迫在眉睫。本文试着从以下四个部分对如何从法律角度保护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问题第一部分,阐述与消费者个人信息相关的概念,分析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基础。厘清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个人隐私的区别,明确网络消费者及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范围。第二部分,利用实际案例,结合相关调查研究数据报告,阐述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的特点与防范意义。第三部分,从立法保护现状、行政监管现状、司法保护现状与行业自律现状等方面,总结、分析目前我国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的建议。通过完善立法保护、加强行政监管与宣导、创新司法保护方式、完善行业自律等四个方面的措施,建立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综合保护模式。关键词: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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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技术的不断成熟,人类已进入以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以多媒体技术为特征的网络时代。在网络社会中,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日渐增强,从物质消费到精神消费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网络来实现。然而,网络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近年来,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案例越来越多,在信息社会中,计算机等信息技术使得网络经营者能够廉价、快速、高效地收集、保存、使用和传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面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频频所遭受的侵害,我国现有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却显得相当乏力。例如,立法保护方面,尚未制定专门的保护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方面的法律,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散见于《民法通则》、《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由于现有关于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的不完备、明显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因此很难在执法或司法层面上为其提供有效的保护。在行业自律方面,我国目前的自律性行业组织发展得还很不充分,已公布的行业自律公约中对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方面的规定十分粗略,操作性差,大多只停留在喊口号层面。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这种现状,不仅无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也不利于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在相关法律制度缺位、行业组织无法发挥临时保护作用的情况下,如何在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自由流动与保护、尊重隐私上达到平衡,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现实而又严峻的课题。百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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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概述第一节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相关概念界定网络消费者的界定年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豕娑ǎ跋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其中并未明确界定何为“消费者”,而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至今十八年,在网络消费环境与传统消费环境产生碰撞的情况下,如何界定网络消费者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传统消费环境中,消费者的身份容易辨认、消费行为也清晰可辨,但在网络环境中,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数字化等特征使得网络消费方式与传统消费方式有着显著的区别。目前对网络环境下消费者的认识有许多不同的观点,主要有狭义论与广义论两种。狭义论者认为网络环境下的消费者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