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房屋租赁有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计租面积平方米。第二条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 若乙方需要继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赁。第三条租金以为时间单位计算,每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应在每月的日前付清, 逾期不付则每天罚月租总额 5% 的滞纳金, 超过 10 日不付租金视为乙方违约,处理办法依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条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商铺使用性质,不得改变商铺结构。未经得业主同意,不得拆舍墙体、地面各天花等,如有损坏或拆改,在租赁期满后必须修复完好。第五条乙方在租赁期满后,所安装的水、电不得拆除,室内装修(如批荡、装天花、铺地砖、贴墙片、搭阁楼等)交给甲方处理,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的小修小补如渠道、门窗、玻璃等维修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人为事故使房屋受到损坏,要负责修复。甲方负责房屋危漏的维修。第七条在租赁期间内,乙方负责缴交本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及其它有关杂费。第八条为保障甲方利益,本合同签署后,乙方需交人民币元给甲方作为按金。合同期满后,按金全额退回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没收按金。第九条甲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转租,不得抵押。如甲方违返上述条约,则视甲方毁约,处理办法依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对于不可预测政府征收的费用,以文件规定征收对象为依据;该由甲方负担的费用,甲方负责。该由乙方负担的费用,乙方负责。第十一条对于甲方在乙方租用本商铺之前用于本房屋的一切费用,一概由甲方负责。第十二条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在该住处进行违纪违法行为,如有发生,甲方不负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立即生效,并具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