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英国城市规划体系对中国城市规划的影响班级:城市规划 06 —2班姓名:王洪林学号: 0601020205 指导教师:彭晓烈目录一、城市规划体系的概念任何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城市规划体系这是进行城市改造建设的基础。一个国家的城市规划体系包括规划法规、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规划设施等四个基本方面。其中,规划法规是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方面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二、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1、历史发展 2、规划法规体系 3、规划行政体系 4、规划运作体系 5、思考 1 、历史发展英国是最早进行城市规划立法的国家,同时也是城市规划体系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对我国和许多国家的城市规划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 世纪中叶,英国颁布“公共卫生法”、“环境卫生法”缓解城市的环境卫生问题——标志着政府对于城市规划的公共干预的开始 1909 年通过第一部涉及城市规划的法律《住房城镇规划法》,——标志着城市规划作为政府职能的开端 1949 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为英国的现代规划体系奠定了基础。 2、规划法规体系 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1947 年和 1968 年颁布的规划法最为重要。是之后的颁布法规的基础。 1947 年的规划法规定,几乎所有的开发活动都要申请规划许可。而且规划职能不再是对于开发职能的控制,制定发展规划也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并且由政府来行驶地方法规之间的协调职能,为了能够使政府有效的实施规划还规定了土地开发权的国有化。 1968 年的规划法确立了发展规划的二级体系,分别是战略性的结构规划和实施性的地方规划。 1971 年之后的规划法规都是对上述规划体系的完善,基本元则都是建立在 1947 年和 1968 年的规划法的基础出上的。 英国城乡规划的规则英国城市规划的法规分为主干法和从属法,主干法具有纲领性和原则性的特征。实施细则是由中央政府的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种从属法规。(如图 2-1 ) 图 2-1 英国城市规划法规的从属关系(1)《用途规划分类》:主要是界定土地和建筑物的基本用途类别。以及每一类别中的具体内容。在同一类别内的用途变化不构成开发,因而不需要申请开发许可。如图 2-2 (2)《一般规划原则》:是为了界定不需要申请的小型开发活动,并提供相应的基本规划要求。才用通则式的管理方式(开发活动对周围的环境无影响)。(3)《特别开发原则》:是为了界定特别开发区(如新城、过节公园等)由特定机构管理,不受地方规划部门控制。 3、规划行政体系英国政府的行政管理实行三级体系,分别是中央政府、郡政府、区政府。根据城市化程度,划分为七大都会区域和 47个非大都会区域。中央政府的规划主管部门是环境与交通部,主要管理和制定有关城市城市规划的法规和政策、审批郡政府的结构规划和受理规划上诉、并有权干预区域政府的地方规划和开发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