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土地增值税清算计算步骤
土地增值税清算计算步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0〕220 号)第一条规
定:“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的,
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 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 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
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 在清算前已
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 一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
规定计税。
所以应该区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商铺的销售收入。
第二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的分配
土地成本按 “占地面积法 ”分摊:某期项目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扣除项目金额=土地成本扣除项目总金额 ×某期项
目占地面积 / 各期总占地面积
分配绿化占地面积 = 某期建筑占地面积比例 ×道路及绿化面积
某期建筑占地面积比例 = 某期建筑占地面积 / 总建筑占地面积
分配后的某期占地面积 = 某期建筑占地面积 + 分配的绿化道路占地面积
第三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分配
、分期开发的,如果各期完工情况不同,应按建筑面积法对各期开发成本进行分摊
除土地成本以外的其他开发成本按 “建筑面积法 ”分摊:某期项目应分摊的混合成本扣除项目金额=混合成本扣除项目总金额 ×某期项目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
、在同一期开发成本中,应按层高系数法对不同类型的房屋进行开发成本的分配
⑴计算层高系数
选取普通标准住宅层高(住宅层高
米)为基数,层高系数设定为
1 ;非普通标准住宅、商铺层高均高于住宅
层高,其层高与住宅层高之比,得出其层高系数,即:
非普通层高系数=非普通住宅层高
÷住宅层高= ÷ = 1
商铺层高系数=商铺层高 ÷住宅层高=
4÷ =
⑵计算层高系数面积
普通住宅层高系数面积
①总层高系数面积=普通住宅建筑面积=
㎡,
②已售层高系数面积=普通住宅已售建筑面积=
㎡;
非普通住宅层高系数面积
①总层高系数面积=
∑(非普通住宅层高系数
×非普通住宅面积)=
1× ㎡= ㎡,
②已售层高系数面积=
∑(非普通住宅层高系数
×已售非普通住宅面积)= 1× ㎡=
㎡;
商铺总层高系数面积
①总层高系数面积=
∑(商铺层高系数
×商铺面积)= × ㎡= ㎡,
②已售层高系数面积= ∑(商铺层高系数 ×已售商铺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