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文档名称:

2021年培训机构标准章程.doc

格式:doc   大小:30KB   页数:1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21年培训机构标准章程.doc

上传人:读书百遍 2020/11/9 文件大小:3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21年培训机构标准章程.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培训机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机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依据《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机构名称为:
第三条 本机构是经(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上海民政厅)登记,由 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行从事职业培训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条 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方面落实党和国家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标准。以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能人才回报社会。主动探索优异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为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 本机构审批机关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民政厅。本机构自觉接收综合管理职业培训工作审批机关(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登记管理机关(上海民政厅)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本章程中各项条款和法律、法规、规章不符,以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准。
第七条 本机构法定注册地址是 ,邮政编码为 。
第二章 举行者、创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机构举行者是: 。
举行者享受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机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二)推荐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统计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汇报。
第九条 本机构创办资金累计人民币 万元(1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20万元以上),创办资金 万元(10万元以上)。由 共同出资。
姓名
出资额(元)
出资方法
资产性质
出资百分比(%)
第十条 本机构已经(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同意设置,并领取了《中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范围是开展 职业(工种)职业培训,符正当律、法规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本机构培训规模为年培训 人。
第十二条 本机构培训层次为 职业(工种)(初、中、高级)。
第十三条 本机构培训形式是(业余、全日制)中短期培训。
第十四条 本机构关键面向全(省、市、县)招生,培训对象为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本机构依法设置董事会(理事会或其它形式决议机构,以下统称董事会),是本机构决议机构。董事会组员为 人从举行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员代表等人员中选举产生,其中1/3以上组员应该含有五年以上教育培训经验。董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组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立案。
第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职权:
(一)决定制订本机构发展计划,同意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修改本机构章程和制订本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三)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审定本机构增加或降低注册资金方案;
(五)决定本机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方案;
(六)聘用或解聘本机构责任人和其提名聘用或解聘本机构副校长(副主任)及财务责任人;
(七)决定本机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八)决定教职员编制订额和薪酬、福利;
(九)决定免职、增补董事;
(十)审核监事会或监事汇报;
(十一)对举行者向出资人以外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二)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董事会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两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认为必需时;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 名(也可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免职。
第十九条 董事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董事(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能够书面委托其它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必需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实施1人1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经过,方可有效。
下列关键事项决议,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经过方为有效:
(一)聘用、解聘校长(主任);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订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