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950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发包方与承包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设计蓝图范围内(除上方、降水、门窗、弱电配线、电梯、消防以外)的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内容(变更内容另算工期)
。
第二条、施工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楼号约17万平方米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竣工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春节假期顺延)
第四条、质量标准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和结算
1、取费标准
(1)结算方式按2008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园林工程费率》、按类取费执行,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时结算。人工费按施工期内河北省最新规定调整,材料按河北省沧州市工程施工当月《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调整,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市场价双方确认价结算。
(2)合同单价为1400元/平方米(其中主体为900元/平方米,二次结构400元/平方米,简装100元/平方米),最后以工程决算、实际发生为准确定总价。
(3)甲方分包的项目配合费按分包工程总造价的2% 计取,支付总包的管理费及配合费用,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所有分包单位直接费由总包单位认可后甲方直接支付,配合取费由总包结算。
第六条、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按各单体节点付款,执行如下方法:
1、主体工程:
(1)在结构施工完成垫资至地面单体八层主体结构封顶(包括地下室),甲方在7 日内支付乙方以暂定价为基础的主体完成量价款70% 工程进度款,以后每月按照月完成量暂定价的70%支付工程款,在乙方施工至主体工程封顶,甲方付至暂定主体价的90% 工程进度款。
2、二次结构、装修阶段按月进度款每月支付乙方已完成量的80% 。
3、工程竣工达到验收标准支付暂定总造价的92% 。经双方竣工结算并经审计
确认后,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7% 。余款3% 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第一年返还2%,第二年返还1%。
第七条、材料采购与供应
1、乙方根据协议约定,按照设计范围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到货24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24小时内不验收视为合格)。对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检验和实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和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方才可使用代用材料。
第八条、甲方责任
1、于开工前,甲方与乙方共同到现场根据场地情况划分范围并交付,施工场地必须已经具备开工条件。
2、在开工前供应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供应量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