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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重点内容.doc

上传人:glfsnxh 2020/11/10 文件大小:3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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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重点内容.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民法重点内容
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特点:民法是权利法、民法的内容主要是私法、民法是实体法、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民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
民法的调整对象: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①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大量的是民事主体自主形成的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通常是对等的、相互的
②分类:1. 依据内容的不同:人身关系(又分为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又分为物权和债权)
2. 依据义务主体是否特定:绝对民事法律关系和相对民事法律关系
3. 依据民事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实现:调整性民事法律关系(合法行为产生)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不合法行为产生)
4. 依据民事法律关系是否独立存在:主民事法律关系(独立性)和从民事法律关系(附属性)
③要素:主体、客体(标的)、内容

①物的概念: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且具有稀缺性的物质资料
②物的扩张及检讨 :1、无形之力2、活人的器官3、空间4、网络虚拟财产
③分类:(可动物、不可动物)2 .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不流通物3 .特定物与种类物 4 . 可分物与不可分物5 .消耗物与不消耗物 6 . 有主物与无主物 (Ⅰ.货币Ⅱ.证券Ⅲ.与人体有关的其他特种物)
④对物的要求:1、非人格性2、为有体物3、可控制性4、满足需求性5、须独立为一体6、具有稀缺性

①概念: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客观现象
②分类:(A)依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
:与人的意志无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1) 绝对事件 :由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
如,人的出生、死亡;时间的经过;自然灾害
(2)相对事件 由人的行为引起,但不以权利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件。
如,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行为) 被继承人被害死亡(事件) 继承关系变化
2. 行为: 当事人有意识的活动。
(1)民事行为 :旨在确立、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包括:合法行为 (合同、遗嘱); 违法行为 (侵权)
(2)准民事行为: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产生一定效果的行为。(如,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
(3)事实行为:主观上没有产生法律效果的意思,由于法律规定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行为(如,拾得遗失物、捡到失散的饲养动物)
③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
(1)如:搭乘便车、替人采购、到站叫醒、为人指路、请客吃饭等。
(2)效果:不产生合同关系,但不排除侵权之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