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习索引
一、刑法概述 1
二、犯罪概述 2
三、排除犯罪事由 3
四、有意犯罪形态 3
五、共同犯罪 4
六、刑罚 4
七、刑罚裁量 6
八、刑罚实施 8
九、时效 10
十、危害国家安全罪 11
十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12
十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5
十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8
十四、侵犯财产罪 32
十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6
十六、危害国防利益罪 46
十七、贪污贿赂罪 46
十八、渎职罪 49
十九、军人违反职责罪 50
一、刑法概述
第3条:法律明文要求为犯罪行为,依据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要求为犯罪行为,不得定罪处刑。
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使用方法律上一律平等。不许可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特权。
第5条:刑罚轻重,应该和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负担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6条: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除法律有尤其要求以外,全部适用本法。
凡在中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也适用本法。
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相关法条】
第11条: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外国人刑事责任,经过外交路径处理。
第90条: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要求,能够由自治区或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当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和本法要求基础标准,制订变通或补充要求,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施行。
【司法解释】
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实施<中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10条:在国际列车上犯罪,根据中国和相关国家签署相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中国车站所在地或目标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第7条: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本法要求之罪,适用本法,不过按本法要求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不予追究。
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国领域外犯本法要求之罪,适用本法。
第8条: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要求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适用本法,不过根据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除外。
第9条:对于中国缔结或参与国际条约所要求罪行,中国在所负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适用本法。
第10条:凡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据本法应该负刑事责任,即使经过外国审判,仍然能够依据本法追究,不过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能够免去或减轻处罚。
第12条:中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行为,假如当初法律不认为是犯罪,适用当初法律;假如当初法律认为是犯罪,依据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要求应该追诉,根据当初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假如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轻,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据当初法律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二、犯罪概述
第14条:明知自己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而且期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以组成犯罪,是有意犯罪。
有意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
第15条:应该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要求才负刑事责任。
第16条:行为在客观上即使造成了损害结果,不过不是出于有意或过失,而是因为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原因所引发,不是犯罪。
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人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面岁不满十六周岁人,犯有意杀人、有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应该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面岁不满十八周岁人犯罪,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她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需时候,也能够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判定确定,不负刑事责任,不过应该责令她家眷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需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候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
还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精神病人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不过能够从轻或减轻处罚。
醉酒人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
第19条:又聋又哑人或盲人犯罪,能够从轻、减轻或免去处罚。
第30条:企业、企业、机关、机关、团体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法律要求为单位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
第31条: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它法律另有要求,依据要求。
【相关法条】
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使用方法律相关问题解释》第1条:刑法第三十条要求“企业、企业、机关”,既包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