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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考生校发毕业证的发放和管理规定江西科技学院教务处江西蓝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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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考生校发毕业证的发放和管理规定江西科技学院教务处江西蓝天.doc

上传人:业精于勤 2020/11/11 文件大小:2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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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考生校发毕业证的发放和管理规定江西科技学院教务处江西蓝天.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江西科技学院非统招学生
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管理细则
为深入规范我校非统招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证发放管理工作,维护毕业证书严厉性,确保学生毕业证审核、发放过程规范、有序、可监控,现对非统招学生校发毕业证和自考毕业证审核、发放工作制订以下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 校发毕业证毕业资格审核
(一)校发毕业证审核程序
1、教务处成绩审核。教务处自考科根据每个专业教学计划对毕业生考试课程门数、课程成绩进行审核。
2、财务处欠费情况核查。教务处自考科于每十二个月6月份将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发给校财务处,由财务处进行毕业生欠费核查,
3、各学院学生成绩及欠费情况复核。
(1)教务处自考科每十二个月6月份将应届毕业生成绩审核情况和财务处缴费查对信息一起汇总,生成“ 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和缴费情况确定表”(附件1,以下简称毕业资格确定表)下发给各学院查对。
(2)教务处自考科每十二个月6月份,将自考教务管理系统导出应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情况汇总,制作“ 届毕业生成绩不合格课程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成绩不合格表)发给各学院查对。
4、学院复核情况反馈。各学院由院长负责,教学秘书帮助,各毕业班班导具体实施,组织毕业生认真仔细查对“毕业资格确定表”及“成绩不合格表”上各项信息。如信息无误,则由学生本人签字确定;如有信息需修改,则直接在查对稿上修改, 并由修改人署名确定。各学院教学秘书将查对署名稿交院长、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反馈给教务处自考科。
5.教务处核实学院反馈情况。教务处自考科对“毕业资格确定表”及“成绩不合格表”署名反馈稿中有修改信息逐一进行核实、修改,并仅将修改“毕业资格确定表”(附件1),和“成绩不合格表”(附件2)发给各学院再次进行查对。经学生再次查对无误签字确定后,“毕业资格确定表”(附件1)交自考科存档,“成绩不合格表”(附件2)留各学院存档,方便通知学生参与毕业生清考。
(二)校发毕业证制作及发放条件
1、毕业证书制作条件。教务处自考科依据最终毕业资格确定表(附件1)生成应届毕业生数据,报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审核。经审核应届毕业生数据报教务四处长复核、分管校长同意后制作校发毕业证书(欠费500元以上学生暂缓制作校发毕业证)。
2、毕业证发放条件。欠费500元以下(含500元)学生,教务处暂缓发放校发毕业证书。欠费学生需将全部欠费缴清,方可办理、发放校发毕业证书。
第二部分 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
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证每十二个月办理2次,毕业资格审查时间分别在6月和12月,毕业证从审核到发放基础步骤为:县区审核(学校)→南昌市招考办审核→主考院校审核→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毕业证发放。
1、申请条件。通常符合以下毕业条件学生,由本人在6月上旬或12月上旬到校申请。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判定合格。
(2)按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步骤考评且成绩合格。
(4)课程免考、转考、抵免手续符合要求。
2、申请需准备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原件、成绩清单、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申请本科毕业证学生)。
3、申请程序
(1)学生备齐材料交到所在学院进行毕业资格初审。
(2)各学院给毕业资格初审合格且材料齐全学生发放毕业生档案袋。各学院教学秘书指导学生填写好毕业生档案袋上信息,再由学生本人到自考科进行正式毕业资格网审。
(3)自科考给网审经过学生现场打印毕业生记录表(一式三份),由学生本人查对记录表上信息(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毕业层次、毕业院校),学生查对无误并在表上签字确定后,将记录表装入档案袋,再将档案袋交回各学院。
(4)各学院接收毕业生档案袋时,首先要再次检验袋中材料是否齐全,并让学生填写“江西科技学院自考毕业生资格审查信息确定表”(附件三);其次要按毕业主考院校、毕业专业、毕业层次、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次序整理档案袋;最终要将档案袋连同“江西科技学院自考毕业生资格审查信息确定表”(附件三)一并交给自考科。
(5)自考科从网审数据库中导出毕业生具体名单和各学院交回档案袋进行匹配,确保经过网审学生和上交档案袋 一一对应。自考科会在要求时间内将档案袋移交给南昌市招考办。
4、注意事项
(1)如学生姓名有误需要修改,须填写“考生自考报名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四)一式三份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修改姓名后方能申请毕业资格审查;
(2)如学生符合毕业条件但无法自动经过网审,须到南昌市招考办指定地点申请人工毕业资格审核(具体地点以当次南昌市招考办下发自考毕业证资格审查通知为准)。
5、毕业证发放。教务处自考科于每十二个月6月、12月将办理自考毕业证学生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