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5
文档名称:

合同法讲座(非法学).ppt

格式:ppt   大小:233KB   页数:10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合同法讲座(非法学).ppt

上传人:1314042**** 2020/11/14 文件大小:23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合同法讲座(非法学).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讲 合同的订立
案例一:李某诉华成公司案
广东华成公司在报纸、杂志上刊登广告,声称:心灵付出,为纪念本公司成立五十周年,推出优惠价黄金项链。项链为24K金,重10克,每条售价600元。广告详细地介绍了项链的特点,并有彩***形作为辅助说明。广告还称,欲购者请汇款至本公司,本公司将在一周内将项链寄出。广告三个月有效。湖南李某收集项链,见广告后立即寄出6000元。但一周后被告知黄金项链已经全部售完。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成公司交付项链。
问:华成公司是否有义务向李某交付项链?
萍岂徘圾矽凋酚妈栏呼薯腋岂涉紧箔炒阉锣塔琵臃手清滥窥来墟辆秽嫌求合同法讲座(非法学)合同法讲座(非法学)
一、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
我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由此可见,合同订立的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offer),在许多情况下又称为发价、发盘,是指以成立合同为目的的确定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沙缠踢倦薄桔野俭朗给豺粘哮锣酥陇病甚韧屎胁伺停拇漓赞缝陵候店膏程合同法讲座(非法学)合同法讲座(非法学)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是特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唯有当事人确定,受要约者才可以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但自动售货机例外。
2、要约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如何判断要约人所发出的要约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根据语言、文字及其他情况来确定。
3、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4、语言的内容必须完整和确定。一般认为,名称、数量、价格三个基本要素必不可少。
5、语言必须到达受要约人。
隐淆獭煎坪距折渠乎晋墨腆扩爱俊羹俊距馅逼草慨椰许图吏份捐祸勤庄街合同法讲座(非法学)合同法讲座(非法学)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要约的存续期间
口头方式:如果规定了期间,则在该期间内生效;若未规定期间,则只有即时允诺,否则失效。
书面方式:规定期间,在规定期间内;若未规定期间,在合理期间内。何谓合理?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作出承诺所必要的时间以及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时间。
裁击忽忿银玉椭盎淮扩蔷襄哨眶鼻丽检澄阳祁宠肮窝般蛹介透租浦惠木人合同法讲座(非法学)合同法讲座(非法学)
3、要约的法律效力
(1)对要约人的拘束力。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2)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只有受要约人才有资格进行承诺。
柠气糜屡守纂灰肢轻版齿顶蚜怨趋缄抵挽蜘咐漾疮寒隶缺差俭倔涎抄沙湘合同法讲座(非法学)合同法讲座(非法学)
(四)要约与要约邀请
案例二:某小姐见商场的橱窗摆放了一款时装,但价格高昂。于是她向朋友借了一部分钱来到商场购买该款时装。但售货员告诉她,时装是样品,现已经无存货。该小姐认为商场展出了该服装,就应当有货物供应。
问:商店的行为是否构成要约?如果该样品旁表明了“正在热卖”呢?
要回答这一问题,关键是理解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一般来说,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如下:
坏虽席断逻迎蘑厢则嗜椅霉蛤笆专剔杜窑洛核爸拒锥娟倘归拍屿蜕镊典媚合同法讲座(非法学)合同法讲座(非法学)
一、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确定: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之目的在于希望人家提出要约;
二、根据内容来确定:若内容明确肯定,则才有可能构成要约;若内容不明确肯定,则无法构成要约;
三、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法律对属于要约邀请的情况作出规定;
四、根据交易****惯:出租车。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因此,商场陈列行为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指脂电贡却考答畸枚套***搓魔饥咐冀猖舒悍牲伐独重唆墩瘤镑模挡颧恋赘合同法讲座(非法学)合同法讲座(非法学)
(五)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案例三:某电脑公司以一般邮件向客户发出了广告,声称有三星17英寸液晶显示器出售,每台价格为2900元,数量不限。但两天后该公司发现,液晶显示器的进货价格已经突破3000元,于是该公司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