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印章的管理,规范用章程序,现对医院公章的使用、
管理规定如下:
一、 公章由实行专人保存及管理。
二、 公章的使用管理流程
(一) 以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 证明、决定、公示等,代表医院对外的各类材料、活动申请及策划及 其他它需要的签章等。
(二) 医院日常事务需用医院公章的,均须先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 按公章管理流程正常使用。
各部门日常工作需用章的,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 许可后方可用印。
外来文件资料或医院职工开具相关证明需用章的, 须按内容具体说 明,经院长许可后方可用印。
(三) 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使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必须经科长及
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带出。
(四) 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 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 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五) 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 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六) 医院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 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医院公章。严禁填盖空表格、证明及信件,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长同意后,方可用章。
(七) 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 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 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