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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寒假前安全教育.doc

上传人:wxc6688 2020/11/16 文件大小: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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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寒假前安全教育.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学寒假前安全教育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我是来自五山派出所的吴警官!今天非常荣幸地来到你们学校。暑期长假是同学们最向往的假期之一,同学们少年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同学们接触社会、体验生活的最好时机。现在同学们各科考试已经结束,暑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你们能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各位的安全问题成为假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天我非常荣幸有这个机会和在座的各位同学们共同探讨如何强化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努力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同学们能够既健康、快乐又平安、文明地度过暑期长假。
首先我们来谈谈,为什么要重视这个暑期前安全教育。从小学开始,每年假期前,学校都会通过各种形式对我们的同学进行了多方面的安全、法制和纪律教育,也就是大家所谓的年年炒冷饭,但是即使我们每年2次提醒各位同学要注意安全的时候,每年放假期间仍有部分同学做出有可能伤及自身和伤及他人的行为。例如放假期间,同学们在家期间违规使用电器导致起火;节假结伙出游不注意受伤;同学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后拉帮结伙通过拳脚打架来解决;个别同学进入网吧、游戏厅,同社会上闲杂人员来往等等。
下面,针对目前广州市中学生在安全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我们学校的实际情况,我向同学们提出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正确看待和评价自己
在座的各位初中同学们今年还有过儿童节吗?还是已经和高年级的同学们一起过的5。4青年节呢?同学们,你们从小学升上初中,再升入高中,在家里你们依然是父母的小宝贝,但是在学校和面对社会时,在心态上你们是否已经从天真的小孩子成长为对社会有责任感、自律自省的青少年了呢?如果还没有,那么我先向同学们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在法律上对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我要和大家说说青少年和未成年人的区别。
从社会社会意义上讲是35周岁以下的人都可称为青少年(我本人也才刚刚超过青少年2年而已)而我国法律上所谓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也就是说,现在在座的初一初二的部分同学还是儿童,还可以过儿童节,其余的超过14周岁的同学们,就全部是未成年人了。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有未成年人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那么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呢?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那么达到什么年龄才构成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要注意,已满14周岁的人犯罪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不用处罚。
那么是不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是不是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呢?
对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如果犯罪可以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也就是所谓的少年劳教。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时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是否需要负民事责任?  
当然应当负民事责任,因未成年人犯罪给他人造成物资财产或者人身伤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就是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