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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docx

上传人:daoqqzhuanyongyou2 2020/11/18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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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
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 为规范孕产期保健工
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 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孕
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至产后 42
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 第一部
分 工作职责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制订辖区内孕产 期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 全辖区内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体系和高危孕产妇转诊、会诊 网络,明确各级职责,实行统一管理。 (三)组织建立由妇
幼保健、妇产科、儿科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孕产期保健技 术指导组。负责对孕产期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 (四)建立
健全辖区孕产期保健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孕产期保健信息的 收集、上报工作。(五)组织管理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 评审工作。(六)组织制订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及 相关制度,定期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价。 (七)协调同级卫生
监督机构,依法对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孕产期保健服务进行 监督,处罚违法行为。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一)受卫生 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对辖区各级医疗 保健机构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评价。同时,接
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 (二)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本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相关规章制 度。(三)负责对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 陷进行监测、报告、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开展 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有条件的可开展孕产妇危重 症评审工作。(四)组织开展辖区内孕产期保健业务培训, 推广适宜技术,组织对专业人员的考核。 (五)负责指导和
开展本辖区孕产期健康教育工作,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开发 适宜健康教育材料。(六)做好辖区内孕产期保健相关信息 的收集、核实、质控、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定期总结 本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情况,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 妇幼保健机构,并向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反馈。 (七)
提供与本级职责和能力相适应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三、各级 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一)遵照孕产期保健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章、诊疗指南、技术规范,为辖区内的孕产妇提供系统保 健服务。包括: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提供孕前保健、产前 检查、助产服务、产后访视、产后 42天健康检查和相关健
康教育,进行高危孕产妇的专案管理。 (二)按照规定向辖
区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 死亡、出生缺陷等情况,按照要求填报有关报表。 (三)严
格执行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按照规定提供死 亡孕产妇和围产儿的相关资料。 (四)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管
理、指导和监督。(五)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成立由妇产 科、儿科、内科、外科、辅助科室等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 的产科急救小组,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六)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召开辖区村、社区卫生 服务站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和举行专业培训,并指导工作。负 责对依法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进行接生员的接生 技术指导。(七)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辖区内孕产妇的健康教育,动员督促怀孕妇女于孕 12周前
到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孕产期保健册(卡) 、定期接受产前检
查、住院分娩及产后 42天健康检查。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 构进行高危孕产妇管理,做好产后访视。 2•负责收集辖区内
妇女妊娠、婴儿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新生儿死 亡及出生缺陷的有关数据,定期向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报告。, 汇报孕产妇管理工作情况,学****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 平。第二部分 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孕前、 孕期、分娩期、产褥期的全程系列保健服务。一、孕前保健 孕前保健是指为准备妊娠的夫妇提供以健康教育与咨询、孕 前医学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保 健服务。二、孕期保健孕期保健是指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至 临产前,为孕妇及胎儿提供的系列保健服务。对妊娠应当作 到早诊断、早检查、早保健。尽早发现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
及早干预。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一)孕期
保健内容。孕期保健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咨询指导、全身 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及辅助检查。其中辅助检查包括基本检 查项目和建议检查项目。基本检查项目为保证母婴安全基本 的、必要的检查项目,建议检查项目根据当地疾病流行状况 及医疗保健服务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各孕期保健要点 提供其他特殊辅助检查项目。 (二)孕期检查次数。孕期应
当至少检查5次。其中孕早期至少进行 1次,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