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线路工程施工记录表格
填写说明
总的说明
根据《110kV— 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DL/T5168 — 2002)
附录A、B(规范性附录),线路工程检查记录共 2种表格形式,检查及评级记录共22 种表格形式。原则上,检查记录不进行质量评定, 检查及评级记录须进行质量评定,
检查记录、检查及评级记录均须归档移交。
根据江苏省内线路工程的实际情况, 线路工程常用施工记录共 18种表格形式,其中:
路径复测记录1种,普通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 1种,基础记录4种,杆塔记录1
种,架线记录6种,接地安装记录1种,OPG光缆记录4种。具体详见附件1。为便于 填写和使用,公司在保证《110kV— 500k 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DL/T5168 — 2002)附录A B(规范性附录)表格内容不变的情况下, 对部分表格作了
适当的修改和补充。本填写说明对该 18种施工记录表格的填写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记录表中填写的桩号为线路杆塔明细表中给定的杆塔桩号。 施工时,若运行塔号尚
未排定,可先不填,待运行塔号正式排定后再统一填写。 记录表中填写的桩号应与
杆塔明细表中的杆塔桩号一致。例如: T1、N12等。
记录表中填写的塔型(杆塔型式)应与线路杆塔明细表中一致。
例如:SDJ14( 24)、SZT24(42)等。
施工、检查日期应分别填写单元工程最后完成施工日期和自检日期, 施工、检查日
期应填写完整。例如: 2004年2月18日
“施工基面”栏主要填写基础基面处理情况,如基础降低基面 500mm则填写
“ -500” ,如基础基面不需处理,则填写“ 0”。
“基础型式”栏分别填写基础配置表中规定的 4只基础腿的基础型式。“基础型式” 栏内的A、B C D仅说明A、B、C D4只基础腿的基础型式的具体填写位置,表格 填写时,应将A B、C、D字样去除。
线路前进方向应以设计文件中明确的线路前进方向为准,并以此分“前、后、左、
右”及“送电侧、受电侧”。
例如:
A江北变 送侧T3受侧| 双泗变
B江北变 送侧T 送侧T9受侧 双泗变
送电线路前进方向
备注:⑴A为T3铁塔送电侧、受电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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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13
1
2
⑵B为T3至T9耐张段中T3、T9铁塔送电侧、受电侧的规定。
⑶若线路设计方向与线路前进方向相反,应在工程开工前,与有关方面商定
该工程的送电侧、受电侧。
对于双回路工程架线部分施工记录表格, I、II两个回路应分别填写,并在备注栏
内以“I回路”或“ II回路”字样注明[光缆部分、交叉跨越检查及评级记录 (线线 9)除外],地线与所在回路填在一起。 若两地线中有一根地线为 OPG光缆,则OPGW
光缆填写OPG光缆记录表格,分流地线与所在回路填在一起, 另一回路表格不填写
地线内容。
“质量标准”栏内应填写具体的设计值或质量标准数据, 相应的“检查结果”栏应
填写实际检查得到的数据(实测值或误差值) 。若“质量标准”栏为“符合设计要
求”等文字要求时,则“检查结果”栏可填写“符合设计要求”等文字。对于“检 查结果”栏填写文字的检查(检验)项目,本填写说明仅说明符合优良级标准的填写 方式。若有特殊情况须加以说明的,则应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若同时有几项 需备注说明,则以⑴、⑵、⑶……区分。
记录表应用碳素墨水填写或计算机打印, 对于需要舍去的检查项目或记录表的空白
处,可在检查结果栏内从左上角至右下角划一斜线来表示。
记录表下部的签字栏中业主代表为监理人员, 专职质检员为项目部专职质检员, 施 工负责人为分部分项工程的负责人或施工队长。 原则上,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
和检查人中的任何两者均不应为同一人。
记录表签字栏,签字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可用私章代替。
具体说明
路径复测记录(线记1)
“档距”栏内的“设计值”、“实测值”、“偏差值”栏:偏差值=实测值-设计值,并 保留正、负号,如实测值=设计值,则填写“ 0 ”。
“桩位移”栏:若施工过程中,中心桩未发生人为的位移, “方向”栏可不填写,
“位移值”栏填写“ 0”;若施工过程中,中心桩发生人为的位移, “方向”栏填写
“大号侧”或“小号侧”,“位移值”栏填写位移值,不保留正、负号。
“档距”、“桩位移”或“距离”栏数据保留整数, “塔位高程”或“高程”栏数据
保留2位小数点。
若同一档内有多处被跨越物(或地形凸起点) ,“桩号/塔号”栏间可有空格,被跨
越物(或地形凸起点)应分别填写,不得遗漏。
普通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线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