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奖惩细则
二O—六年十二月六日
医院员工奖惩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正常秩序, 强化医院管理, 健全内部 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 “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 ”的 服务宗旨,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百姓的健康服 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卫生部《医院工作制 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做为非系统绩效管理体系, 是医院绩效管理体系的补充。主要针对员工行为进行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全体人员(包含院级领导) 。
第三条 本细则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及信息收集途径:
院领导、职能管理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
总值班查岗记录;
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患者来信、来访反映的缺陷;
院外上级部门、上级领导、各级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归口 转报。
新闻媒体曝光;
网络信息;
员工投诉;
导医、保洁、值夜班人员及员工直接反映的问题;
电话回访中发现的问题;
其他渠道反映出的问题;
第四条 凡发生涉及本细则规定的问题, 可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 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质经办执行。也可由医院职能部门直接依照本细 则调查处理。
第五条 本细则面前,执行过程中人人平等。
第六条 本细则奖励执行公开的原则; 处罚时注重管理艺术, 在任何处 罚前,必须先告知(沟通)违反细则人员,做好思想沟通工作,认识到自 己的错误。
第二章 奖 则
第七条 奖励对象:主要针对个人,个别现象对科室。
第八条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 标兵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 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 张榜公布;并将作为个人利益回报的依据。
第九条 奖励时间:以月度奖励为主,结合年终奖励。
第十条 奖励范围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 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为医院挽回经济损失或名誉。
2、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重大伤亡事件病员抢 救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上级部门表扬者。
3、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效果突出者。
4、在突发事件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 能服从命 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5、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 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奖励
200 元,并全院表扬。
6、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医院财产,见义勇为,保护医院财产 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奖励 200 元,并全院表扬。
7、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 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8、 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 面成绩突出者。
9、 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资金 流失者。
10、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 大成绩者。
11、在为患者服务中因患者无理造成谩骂或损害工作人员,给医院工 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精神损害,饱受委屈者,委屈奖 50-500 元。
12、获得上级各种表彰奖励者。包含各级各类科学技术奖、新技术引 进奖,同一种名称获得各类奖励时,依据最高级别实施一次性奖励。
13、对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奖励第一作者, 标准为国家级每篇 500 元、 省级每篇 300 元。
14、鼓励员工继续教育, 不涉及报销各种费用 (且签订服务五年协议) ,
对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一次性奖励 1500 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一次性奖励
1000 元。
15、在正式报刊署名无偿宣传本院的新闻稿件, 1000 字以上的,市级 奖励 100元,省级奖励 200 元,国家级奖励 300元; 1000字以内的,上述 奖励标准减半。
16、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排名前两名) ,每人 次奖励 100 元。
17、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护理理论考试或技能考核取得前三名者, 给予每人次第一名 300元、第二名 200 元、第三名 100元;市局级以上考 试或技术考核、比武、医疗病历质量评比取得前三名者分别奖励 500 元、 400元、 300 元。
18、同损坏医院形象的“医闹”作斗争,维护医院形象,做出突出贡 献者。
上述涉及的奖励范围未注明具体奖励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