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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oc

上传人:AIOPIO 2020/11/25 文件大小: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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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
珠海华发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执行范围和执行部门
(一)执行范围
1、珠海华发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施工的各建筑工程中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园林工程以及相关连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开挖和桩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空调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市政工程及各类安装工程。
2、与珠海华发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施工的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各单项专业分包的单位。
(二)执行部门:
1、珠海华发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各工程项目管理部、发展部及各项目监理公司。
2、上级指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三)执行人员:
1、珠海华发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项目管理部经理、副经理、标段经理、专业工程师及安全员。
2、珠海华发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经理及其成员、总工程师。
3、珠海华发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工程主管副总经理。
二、管理方式
由日常检查处罚、月度检查评分、年度等级评定等三种管理方式构成。
(一)日常检查及警告处罚:
由项目管理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并施以亮牌警告、经济处罚等常规管理措施。
1、项目罚款主要由项目部执行,所罚款项,原则上不得退回被罚公司、单位。
可作为安全评比活动中优胜者的奖励费用。
2、项目日常的安全处罚不与月度安全大检查评分混淆合并一起评定。
3、亮牌警告和经济处罚规定:
项目管理部视安全生产违规情节之严重程度施以亮牌警告并提出整改限期,过期无整改或整改未达规定要求即处以经济处罚,直至清退违规单位出场。
亮牌警告及经济处罚标准如下:
1)早期征兆:
非重大安全隐患,通过指正、可得到改正、完善、限期完成、或随即改正完善者,亮蓝牌警告,记录专案,不留图片。(如:未戴安全帽、安全带、施工机械人走未拉闸断电;“四口”“五临边”防护有缺陷等)。
2)中期征兆:
安全隐患存在,如不迅速采取排险处理或保护措施,将会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的,亮黄牌严重警告,并拍摄图片记录专案,按安全《各项目罚款明细表》对照罚款,并限期整改。
3)晚期征兆:
① 发现安全存有重大的事故隐患,并随时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亮红牌警告,并要求在隐患范围人员立即离开现场,停止一切排险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对人员的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处罚原则上处以50000元~100000元以上的罚款。并根据事故损害大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② 出现上述事故的,月度检查评定等级为D级。
4、经济处罚按附表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常规处罚明细表》执行。
(二)月度检查及评分评定:
由计划发展部、组织安全生产月度大检查及评分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等级予以定期评定。
1、安全生产月度大检查评分标准完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的标准评定。
具体评分标准按附表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度大检查评分明细表》及附表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度大检查评分总结表》执行。
2、施工单位安全工作月度评定分为4个级别即:
A级(优) 、 B级(良) 、C级(合格) 、 D级(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