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管理制度
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办公楼是局各部门履行公务活动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维护文明、舒适、宁静的工作环境,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和到办公楼联系工作的临时往来人员。
第三条办公楼由局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履行对办公大楼的管理职能和对机关的服务职能。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办公楼管理是:对办公楼内人员及办公楼配套设施、楼外所属区域的场地及其附着物和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文明办公与物品管理
第五条办公楼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男士不得穿短裤等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
第六条楼内办公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工作标示卡,言行举止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
第七条不准在楼道、走廊、墙壁、柱子等地方乱写、乱画、乱刻和随意张贴标识物。
第八条禁止使用办公电话闲谈,严格执行电话管理规定。
第九条未经允许不得启用他人电脑,更不得擅自拷贝他人电脑资料。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脑从事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搞好个人办公区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整洁。注意保持办公设备卫生,下班及时整理桌面物品、文件,人走关好灯、门、窗,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锁好。
第十一条保持办公区域整洁美观,不准在办公室或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办公桌面不得压放玻璃和不得随意堆放文件,办公用品使用后应时收起并放归原处,不得随意搁置。
第十二条车辆要在划定的停车位内停车,车头向外,不得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要停放在楼外指定位置,停放整齐。保安人员有权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纠正。保安人员要加强巡视和定时检查,对因停车不当,造成办公楼设施损坏的,及时上报行政办做出处理,恢复原状。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总责,局雇佣的保安公司派驻人员,依据合同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切实履行管理区域内的门卫、巡逻、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和维护秩序等安全防范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办公楼保安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发现管理区域内有异常情况(含消防监控、防盗监控),及时报告处置。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须在门卫履行登记手续,由保安联系相关部门人员,经确认同意后,方可入内。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办公楼。
第十六条办公楼大门每天由保安5:30对外开放,22:00锁全部大门。在下班后、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进入办公楼者,保安要做好登记,提醒其在22:00前须结束工作,离开办公楼。办公楼一层外角门始终保持关闭状态,确需使用此门进出的人员,进出后要负责保持外角门在原关闭状态。
第十七条办公楼按其布局,分层设立安全管理责任区。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管理负总责,所辖各办公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非办公区部位的安全管理要落实具体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每周进行安全自查,主动上报、整改存在隐患。
第十八条办公楼内各部门要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自责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机关内部安全。
第十九条非工作时间在办公楼进行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应事先向行政办公室报告,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负责活动期间办公楼安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