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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概述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演变(制度范本、DOC格式).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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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dyx110 2016/4/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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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概述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演变世界各国税收征管的立法体系不尽相同, 大致可以分为“综合立法”和“分税立法”两种形式。“综合立法”是指将各个税种之全部或共通的实体事项、稽征管理和救济程序都纳入一部法律中。“分税立法”是指个别税目单独制定税法, 在各个税法中对实体事项、稽征管理等程序均进行规定。“分税立法”有助于单个税法的制定和修改, 但在税法中容易形成对同一事项的重复规定, 从而造成规定的分歧和矛盾, 不利于纳税人纳税和征管的实施, 因此各国大多采取“综合立法”的形式。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其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一个从分到合的过程, 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 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被忽视,税收法制极不健全。 195 0 年1月, 政务院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该要则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的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 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都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 有关税收征管的规定散见于各单行税收法规之中, 原则性较强且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在这期间很长一段时间内, 我国实施的这种税收征管体系太过于分散。一直以来, 我国没有一个专门的税收征管法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完善的税收征管体系。为了健全法制, 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和不规范的状况,国务院于 1986 年 4 月发布了《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并于同年 7月1 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税收管理制度开始单独立法, 初步实现了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对分离,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综合立法的基本雏形已经建立。我国于 1986 年颁布的《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在一段时期内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征管的完善起到促进作用。但是,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开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该条例慢慢暴露出来一些缺陷, 主要有: 税收征管法律规范不统一、不规范; 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不足; 立法层次低, 征管手段软化; 内外税分别适用两套征管制度,缺乏公平性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推进, 《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已经明显滞后于客观形势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我国在宪法等法律的规定范围内, 在原《税收征管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于 1992 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税收征管法》,并于 1993 年1月1 日开始实施。《税收征管法》是我国关于税收征管的基本法律, 也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税收征管法律。为了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效实施, 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等一系列法规和规章。作为税收征管的第一部法律, 《税收征管法》本身存在一些缺陷,比如在实施执法中规范性不够, 不能很好地适应财政分税制体系的需要等。这些缺陷使得税收征管在具体实施中困难颇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针对这些情况于 1995 年和 2001 年对《税收征管法》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了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加强了税务机关的执法手段, 强化了税源管理, 加强了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从而基本上形成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组成在不同国家,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组成不同, 在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法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是税收征管体系中最重要的方面, 在整个征管制度体系中, 在不违背宪法规定的前提下, 征管体系中的法律制定了总的征管标准。征管制度里的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即宪法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之外的法律。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体现在《税收征管法》和其他一些法律关于税收征管方面的规定。我国《税收征管法》第2 条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管管理,均适用本法。”其他的一些实施原则另行规定。在不同国家, 税收征管体系中的法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包括范围不同。美国等西方国家将各税目有关稽征的实体和程序规范规定, 连同有关税款稽征的基本事项和共同事项制定为一部法律, 而日本是单独将有关税款稽征的具体事项制定为一部法律, 相关稽征的实体和相关程序的规定单独制定法规给予补充。二、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在税收征管实施中, 具体情况变化万千。税收征管制度中的法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受税收法定主义的支配, 对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