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报群众反映问题登记表
填报单位: 受理时间:3013年8月20日
反映者
傅邵生
联系
家庭
地址
桂 林 乡镇(街道) 下 岚 村 上 岚 组
反映
主要
问题
反映上岚组革命遗址“红军第十八兵站”因年久失修,现已破损严重,要求有关部门予以修缮。
办理
情况
办理
意见
乡两委召开了专题研究会,由乡文化站和下岚拿出了具体修缮方案,已将修缮方案上报市级相关部门,进行了项目申请,正在办理过程中。
经办人
传文 恕华
上报群众反映问题登记表
填报单位: 受理时间:2013年8月26日
反映者
黄求良、黄求忠
联系
家庭
地址
桂 林 乡镇(街道) 下 岚 村 冲 元 组
反映
主要
问题
当事人双方就一片面积5亩的山毛竹林产生林权纠纷,要求乡林业站和村委会予以出面界定。
办理
情况
办理
意见
林业站和下岚村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对双方争议山场进行现场图纸,确定了林权界线,双方无异议。
经办人
传文 万高 聂祖星
上报群众反映问题登记表
填报单位: 受理时间:2013年 9月 2日
反映者
黄祥周
联系
家庭
地址
桂 林 乡镇(街道) 下 岚 村
反映
主要
问题
反映于2010年6月洪灾发生后,承接乡境8座水毁桥梁重建,5座桥梁修复工程,总造价470多万元,所有工程于2010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工,目前只拿到工程结算款420万元,要求有关部门及早解决余款给付。
办理
情况
办理
意见
上报乡党委、政府进行处理。已安排乡人大主席出面协调欠款清算问题,并进行了尾款结算,目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结算完毕。
经办人
欧正龄 黄颖跃
上报群众反映问题登记表
填报单位: 受理时间:2013年 9月 16日
反映者
聂裕星
联系
家庭
地址
桂 林 乡镇(街道) 下 岚 村 朱 洋 组
反映
主要
问题
反映在本次红色旅游线路征地过程中,,并林权证为依据,要求补偿款归其个人,而不是归村组。
办理
办理
乡村干部及林业站工作人员进行资料查找,并查看了当事人林权证,同时进行了走访核实,最后确认争议林地权属,应归聂裕星所有,群众无异议。
情况
意见
经办人
传文 选 万高
上报群众反映问题登记表
填报单位: 受理时间:2013年9月23日
反映者
涂国芳
联系
家庭
地址
桂 林 乡镇(街道) 下 岚 村 后 山 组
反映
主要
问题
反映其与乡下岚村高庄组位于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