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工碾压在混凝土施工规范
SL 53-94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总则
材料
3配合比设计
4施工
5质量管理和评定
附录A名词解释
附加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SL53— 94的通知
水建[1994 : 95号
为适应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的需要,我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
公司为主编单位,对〈〈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暂行规定》 SDJS14-86进行了 修订。经审查,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其名称与编号为〈〈水 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SL53— 94,自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水 工碾压混凝土施工暂行规定》 SDJS14-86;同时废止。
各地在执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部建设司和主 编单位。
本规范由水利部建设司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四年三月三^一日
总则
0. 1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岩基上I、n、m级坝的 碾压混凝土施工;其它碾压混凝土施工可参照执行。
0 . 2 碾压混凝土施工,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对于本规范未涉及的部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SDJ 207-82和现行有关国家及行
业标准。
0. 3施工前应通过现场碾压试验验证碾压混凝土配合比的适应性, 并确定其施工工艺参数。
0 . 4根据碾压混凝土所处部位的工作条件,碾压混凝土的性能应分 别满足强度、抗渗性、耐久性等设计要求。
0. 5 碾压混凝土施工中,应重视温度控制,并应做到优质、经济、 安全。
材料
0. 1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硅酸盐系列水泥均可用于碾压混凝土。
0. 2水泥品种及标号应与掺和料的品质、掺量一起经技术经济论证 后确定。
0. 3 碾压混凝土施工所用水泥宜定厂、定品种供应,不宜在施工中 途更换水泥厂家和水泥品种。
。
0. 5粉煤灰及火山灰质材料均可作为碾压混凝土的掺合料。应选用
符合〈〈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 GBJ146一 90质量指标的粉煤灰,不
符合上述指标的粉煤灰应经试验论证。
0. 6人工骨料及天然骨料均可用于碾压混凝土,如两者经济指标相 差不大,宜优先选用人工骨料。
2. 0. 7不得使用刚筛洗的骨料拌制碾压混凝土。细骨料在成品料场堆
放时间应不少于48h。若细骨料含水率大于 6%.应采取脱水措施。
2. 0. 8 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宜控制在 〜。使用人工砂时,砂中石 粉(dv )含量以8%〜17%为宜,超过17%应经试验论证; 使用天然砂时,可经试验论证后掺入适量惰性掺合料。
2. 0. 9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以不大于 80mm为宜,使用最大粒径超过 80mm
的粗骨料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不宜采用间断级配。
2. 0. 10 碾压混凝土中应掺用外加剂,并必须进行外加剂对水泥和掺 合料的适应性试验。
配合比设计
0. 1碾压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满足工程设计的各项指标及施工厂艺要 求。
0. 2 配合比设计参数选定:
掺合料掺量:掺合料的掺量应综合考虑水泥、掺合料和砂子品
质等因素,并通过试验确定,宜取 30%〜65% (掺合料掺量中应包括水
泥中已掺的混合材数量),掺量超过65%时,应做专门试验论证。
水胶比:应根据设计提出的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要求确定水胶 比,。
砂率:应通过试验选取最佳砂率值。使用天然砂石料时,三级
配碾压混凝土砂率宜为 28%〜32%,二级配宜为 32%〜37% ;使用人工 砂石料时,砂率应增加3%〜6%。
单位用水量:单位用水量可根据施工要求的工作度( VC值)、 骨料的种类及最大粒径、砂率等选定于三级配碾压混凝土,单位用水量
3
宜为 80〜115kg / m。
0. 3 碾压混凝土拌和物的 VC值,机口值宜在 5〜15s范围内选用。
0. 4 大体积建筑物内部碾压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不宜低于 130 kg / mt其中水泥熟料不宜低于 45kg/m3。
施工
1 铺筑前准备
1. 1在主体工程碾压混凝土铺筑前, 制备系统,运输、铺筑机具的数量、工况以及施工措施等进行检查,确认 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后,方能开始施工。
. 。
1. 3铺筑碾压混凝土,宜采用悬臂模板、混凝土预制模板、自升式 模板或其它便于碾压施工作业的模板。采用悬臂模板时,应设置专用锚 杆;采用混凝土预制模板或其他模板并作为坝体的一部分时,应保证模 板搭接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