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村民委员会小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问答
公布日期:-01-25 16:06:00     公布单位:市远程办
第一部分: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问答
    一、基础知识
    1、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组织?  
    答:依据《中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中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第二条要求精神,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议、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村民委员会选举基础标准是什么?
    答:依据《村组法》第十——条至第二十条要求精神,村民委员会选举基础标准关键有:直接、普遍、差额、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竞争、公平和平等标准。
    3、直接选举标准是什么?
    答:相对间接选举而言,直接选举是指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组员;不得由户代表、村民代表间接选举;也不得先选村民委员会组员,再从中推举主任、副主任。
    4、普遍选举权标准是什么?
    答:是指享受选举权利主体,通常达成法定年纪(18周岁),法律无限制性要求(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公民,全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情况、居住期限等方面限制。
 5、差额选举标准是什么?
 答:相对于等额选举,差额选举是指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位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分别差额。
依据《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行法》(以下简称《选举行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精神,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人数应该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候选人人数应该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
 6、无记名投票标准是什么?
答:是指采取投票方法进行选举或表决时,参选村民无须在选票或表决票上署自己姓名,并由本人亲自将选票或表决票投入票箱方法。能够最大程度地预防候选人或其它人对参选村民投票意向不妥影响。
 7、秘密写票标准是什么?
答:“秘密写票标准”和“公开投票标准”相对,是指选举投票中参选村民要进入秘密写票处秘密写票,不受外界干扰,自主地表示自己意愿,使自己投票指向不被她人所知。写票人也不应将自己写票指向有意泄露给她人,不得亮票、拍摄选票或在选票上作记号。
   8、什么是秘密写票处?
   答:是指选举日在选举中心会场、分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分投站设置供每位参选村民单独填写选票场所。
   9、竞争选举标准是什么?
    答:是指候选人和其它竞争者在选举过程中为争取村民信任而采取自我宣传、发表治村演讲和主动承诺等竞争活动。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候选人、其它竞争者之间竞争必需依法组织进行。
 10、公开标准是什么?
答:公开本意是不加隐蔽。公开标准是指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需公开,选举全过程和结果必需公开,向社会公告,尤其要做到公开监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同时应该接收党委、政府、人大等机关和群团组织、新闻舆论、村民群众、社会各界监督。
 11、平等选举权标准是什么?
答:所谓平等是指人和人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处于相同地位,享受相同权利。所谓平等选举权,是指享受选举权主体实现权利效力是相等。平等选举标准在选举中具体表现为:全部参选村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全部选票效力完全相等。具体表现为:参选权上平等、投票权上平等、被提名权上平等。
 12、什么是公民?
 答:公民是国籍概念、法律概念。凡取得某国国籍人
全部是该国国家公民,依据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要求精神,凡含有中国国籍人全部是中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受宪法和法律要求权利,同时必需推行宪法和法律要求义务,比如纳税;公民受本国法律法规保护,有权要求国家提供必需帮助和救助。
 13、什么是村民?
答:村民是户籍概念。村民通常居住在农村,享受村集
体公共财产使用权和对应收益权,并负担对应义务。村民是村民自治主体。根据《村组法》第十三条要求精神,年满十八周岁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情况、居住期限,全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过,依据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人除外。
 14、教育程度含义是什么?
答:是指受教育程度,关键有: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大学、硕士、没上过学但识字、文盲。
 15、什么是直系亲属?
答:直系亲属通常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血亲:是指相互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络亲属,包含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血亲,即是生育己身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血亲,即是已身生育后代,如儿女、孙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