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房屋清洁保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服务内容
(一)甲方每周为乙方位于 的房屋提供一次房屋清洁保洁服务,每月共计四次,服务范围包括:
1、房屋内部地面清洁;
2、灶台、卫具清洁;
3、天花板、墙壁清洁;
4、门窗、家具清洁(门窗玻璃每月仅清洁1次);
5、电器、空调、灯具仅提供外部污渍清洁,如乙方需要进行内部清洁,则由乙方自行拆装,甲方进行清洁。
6、抽屉里的物品、地毯、衣物、窗帘、棉拖鞋不在清洁服务范围内,如乙方需要清洗,可与甲方另行协商。
7、甲方每月免费为乙方提供木地板高级护理一次。
(二)清洁标准为:
房屋内各处无油渍、无积尘、无水迹残留,清洁完毕后清洁用具摆放整齐,家居用品按原样摆放。
(三)收费标准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每月4次,共计 元/月。
合同有效期为201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约定每周 午为清洁服务时间,乙方如有临时变动服务时间的要求,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工作安排。
甲方质检员将不定期上门检查甲方保洁员的服务工作质量。
甲方保洁员在为乙方提供正常清洁服务时,若出现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要求保洁员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外的有危险性的工作,若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为乙方固定安排1-3名保洁员轮流提供清洁服务,如有人员变动,应征得乙方同意。
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对甲方保洁员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时,有权向甲方提出更换保洁员的要求,若连续3次不满意,乙方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甲方保洁员提供服务时,应保管好自己与家人的现金与贵重物品,不能加其摆放在显眼位置。如在保洁员提供服务后乙方家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