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指示精神, 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安全,强化食堂管理,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建 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 到人,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签此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食堂 承包人是食堂岗位责任人,食堂门以内引发的健康及危害生命健康
的事故,人为及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食堂岗位责任人负责,学校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食堂必须讲究卫生,切实保证操作间、餐厅干净整洁,无
油垢、无霉点、无老鼠、苍蝇、蟑螂及昆虫活动,不准存放其他有 毒物品,操作间,餐厅,餐具,要定期消毒,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三、严把食品采购关。
责任人必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把住食品质量关,不得采 买霉烂变质食品、蔬菜等。
四、学生餐厅,特别是操作重地坚决杜绝非工作人员入内,由 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食堂责任人负责。防止坏人投毒破坏,发 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五、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 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签, 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2)必须严格按规程办事,饭、菜做熟,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 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 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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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 2 小时。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在确 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 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5)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 100 克留置于留样柜中,保存 48 小 时以上,以备查验。
(6)学生食堂不准经营小食品和冷饮等,责任人必须按着《食品
卫生法》办事,如不按食品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