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
本院各部门:
根据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我院党组决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现就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制定如下如下计划:
一、学习教育环节
整个学习阶段要紧扣“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群众路线、坚决改进作风”,针对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实际,多形式抓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践行党的宗旨成为普遍自觉。
(一)抓好重点内容学习。3月7日起,集中时间(3天以上)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施方案规定的编目:
1、学习重要文件、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赣发〔2013〕8号、赣市发〔2014〕3号文件规定的学关于苏区精神的重要论述,
2、学习重要理论、典型案例: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以及同志在正定》、《同呼吸才能心相印在正定工作期间坚持群众路线纪实》等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学习《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反对本本主义》、《寻乌调查》、《兴国调查》、《长冈乡调查》等资料。
3、学习发展本领:《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简明读本》等专题资料。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红色故事汇》、《信仰之光》等电视专题片,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
4、学习审判工作、法律业务知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注重审判知识、法律业务知识的学。
(二)丰富学习教育形式。针对实际情况,采取丰富多样的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
1、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全县专题学。
2、开展集中讨论学习。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中心组学习、读书交流会、开展党日活动、观看电教片、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观摩学习等方式,集中开展学习讨论,并到“三送”联系点讲党课。
3、开展调研体验学习。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广泛开展调研式学习,针对学习讨论中查找到的问题列出专题开展调研,并形成有针对性的调研文章。
4、开展上门送学。“三送”干部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采取进户宣讲、制作宣传栏、编发口袋书,以及利用手机信息、网络QQ、微信微博等现代信息手段送学上门,宣讲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涉农政策,做到活动知晓和政策宣传全覆盖。
5、开展读书笔记评比。要求学教对象认真做好学进行检查、评比。看谁学习认真、学得深、学得多,把规定篇目学到位。
6、上交心得体会文章。要求全体学教对象在学完规定编目后,学用结合,把重要理论、重要文件、重要讲话与本职工作结合,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要求学教对象在3月底上交一编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文章。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学习心得通过赣县法院网和宣传栏等方式交流。
(三)力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