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典型材料市嘉诚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 20** 年,主要以绿芦笋种植为主,兼有少量辣椒种植,通过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扩大基地规模,到目前实现流转土地面积达 1000 亩,合作社现有会员 90 名。合作社年产鲜芦笋 60 万公斤,实现经济效益 300 万元,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130 多户,创造劳动岗位 500 余个。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工)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支持引导作用。在生产经营中,坚持以土地作文章,充分发挥社员的积极性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1 、以土地参股入社,促进规模经营合作社芦笋基地位于汉沽管理区第五生产队,生产经营用地全部为流转土地,流转的土地全部为国有性质的生产队职工的“身份田”和“口粮田”以及“效益田”,社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以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参社入股,不愿种植芦笋的,在别处进行互换调整。通过土地入股,实现合作社以土地股份为基础规模化生产经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单位面积效益,不断提高农民(工)收入。 2 、以土地股份核算,做到规范管理合作社实行以土地入股参社,就以土地股份为单位进行核算提供了保障,在农业生产成本核算、财务管理和年底分红中,全部通过入社亩数进行核算。以土地亩数为度量单位,实现了各种核算的最简单化和直接化,有助于合作社对成员的管理及各种公开。 3 、以标准措施落实,实现标准生产种植基地常年聘请一名高级农艺师和技术人员若干名,指导基地芦笋生产。在生产、加工、仓储过程中,全部按出口标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实行标准化封闭式管理,各种机械设备配套齐全。在生产中,坚持科学、合理利用农药防治病虫, 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同时,基地严格按照绿芦笋标准化种植的要求,强化技术措施落实。“国家级绿芦笋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已于 20** 年通过验收。合作社成立后以区政府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为契机,按照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与小集镇大孙庄村、龙湾村、辉坨村、杨庄村等 8个村庄 1258 户农户达成土地流转协议,以转包的方式流转土地 336 0 亩。其中与农户直接签订流转合同 45 份,通过村委会以委托方式签订流转合同 1243 份。其中土地流转期限 3 年的有 120 亩, 6 年的有 150 亩, 3090 亩为 18 年。 20** 年每亩转包费为 900 元,以后年限按照每亩 462 公斤玉米为计价标准,换算成人民币兑现(以每年 6月 17 日北京锦绣大地玉泉路粮油批发市场的均价为准),但不得低于 900 元的标准。所签订的流转合同现已交小集镇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站进行备案。 20** 年共支付给转出土地的农户转包费 302. 4 万元。合作社在取得土地经营权后,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 1100 亩出租给丰南家万佳超市(丰南最大连锁超市),由其独立经营种植露天绿色蔬菜,所生产产品按“农超对接”的方式直接在丰南家万佳超市进行销售。其余 2260 亩土地由合作社按统一标准建设高标准蔬菜大棚,现已建成大棚 710 座,工程总投资 3000 万元。所建大棚,冬季主要种植黄瓜、西红柿、芹菜等,春季主要种植甜瓜、西红柿、黄瓜等,夏季预计主要种植黄瓜、西红柿等。经过近半年的经营,该合作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增加了合作社收入,除去丰南家万佳超市直接经营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