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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十七届运动会排球竞赛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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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十七届运动会排球竞赛规程.doc

上传人:2316115108 2014/6/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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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十七届运动会排球竞赛规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厦门市第十七届运动会排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8月23-28日,在厦门市体育中心篮排球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男子乙组
(二)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三、参加单位
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市教育局
四、参加办法
(一)动运员资格:根据《厦门市第十八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参赛年龄规定:
甲组:199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内出生(其中1992年出生运动员每队可报2人)。
乙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人数:各单位各组别可报男女各一队,领队1名、。
(四)各队必须配有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场上运动员须统一着装,且必须印有符合竞赛规则规定的服装号码。
五、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比赛赛制.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三)网高:、

(四)决定名次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若C值相等则用:X(总得分)÷Y(总失分)=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六、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团体前六名,参赛队不足六队减一录取。
(二)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和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办法和报到地点
(一)各单位将报名表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报排球竞委会,并发送至报名邮箱。地址:育青路35号创冠体育大厦A幢六楼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训练科。联系人:陈永顺电话:2919512 传真:2919518 E-mail:lcc@。
(二)报名时需附带运动员身份证及常住户口证件(2008年8月31日前已在厦门居住)原件和复印件,并附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八、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厦门市第十八届运动会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