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级消防工程师关键规范
一、建筑物耐火等级
,一二类三四类。
,应做防火保护层,
、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长度250m。最大许可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地上房间,和超出20m且无自然排烟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出40m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
1)建筑高度超出32m,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出20m。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出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半地下建筑内防火分区间应采取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每个防火分区最大许可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一倍计算。
: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6-9m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出500m2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需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部署。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房间门至最近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m。设有自动喷水系统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5、楼梯间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出口,当层数不超出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出15m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和配电室之间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
三、室外消防栓系统
18、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
19、建筑物内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井壁上检验门应采取丙级防火门。
20、电梯井和电梯机房墙壁等均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1h非燃烧体。
21、,其它建筑室外,其倾斜角可小于600,净宽可大于80cm。,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踏步深度超出22cm 时可不受此限。
22、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23、室外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仍大于10m;(从地面算起)。
24、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用水量应确保30L/S25、20。按建筑面积计算。
25、环状管网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26、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数量不宜超出5个。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27、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出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8、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出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29、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应超出120m。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超出150m;
30、每个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结合器用水量
10L/S-15L/S。
31、高层建筑消防栓充实水柱大于10米-13米
32、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 栓口
33、消防水池应满足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h计算。
34、消防水池一类18立方米。住宅一类建筑12立方米
35、供消防车取水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供消防车取水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和建筑物(水泵房除外)距离不宜小于15m;
四、室内消防栓系统
36、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内消火栓通常20L/S,部署大于4个。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50米10L/S超高层建筑30L/S。
37、室内消火栓超出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