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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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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太原理工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党管人才、规范我校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促进学科建设,大力提升学校教学、科研水平,早日实现研究教学型大学的建设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
在学校总体发展战略指导下,人才引进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刚柔结合、内外兼顾”的原则,优先学校战略发展重点建设的学科和急需发展的新兴或交叉学科,兼顾其他学科发展需要,以多引进杰出人才为目标,采用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的办法,引进校外人才的同时兼顾校内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充分发挥我校作为“山西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优势,不断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学科建设快速发展。
二、引进对象
根据引进对象的学术成就和学术水平,引进对象分下列五个层次:
(一)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二)第二层次:院士有效候选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
“百人计划”入选者;省级“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863”、“973”计划专家组成员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三)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教育部创新团队首席负责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国内“985”重点大学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四)第四层次:取得突出成就的国外著名大学博士毕业生;国内“985”重点大学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五)第五层次: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为40岁以下,并满足下列各项基本条件:
1、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
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要求被SCI收录1篇及以上;文科要求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并被SSCI收录1篇及以上或CSSCI收录2篇及以上;
3、外语水平满足下列之一:CET-6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取得专业八级合格证;PETS-5等其它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具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经历。
三、引进待遇
(一)科研启动费
学校为新引进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费,资助额度为:
:500万元
:200万元
:50万元
:20万元
:按如下办法计算
表一:理工类科研启动费计算办法:
SCI分区
篇数
科研启动费
(万元)
备注
1区
1篇
15
;
,每增加1篇SCI收录论文按所对应分区经费标准累加资助经费;


2篇及以上
18
2区
1篇
10
2篇
15
3篇及以上
18
3区
1篇
8
2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