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方因工程建议需要,向出租方租赁塔式起重机共 台.
塔机工作地址:
一、租赁期限:约 个月,如不足 个月按 个月收取塔机租金和人工费.自出租方塔机进场之日(出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起至该塔机报停之日止(承租方提前二周,以书面报停,通知出租方)。
二、租赁费用及其支付:
1、租赁价格见下表:
型 号
数量
(台)
标高(米)
使用高度(米)
进出场费
(元/台)
租赁费
(元/月/台)
司机工资
(元/ 月)
标节
(元/天/节)
附着
(元/道)
米内
备注
2、支付方式:
(1)塔机进出场安拆费(包括安拆、吊车、运输、地脚螺栓、检测费等)每台共计 元(大写 元整)在进场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后五日内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此费用为塔机正常安拆费用,如承租方地理条件原因,塔机不能正常安拆增加二十吨以上(不含二十吨)大吊车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支付。
(2)塔机租赁费每月共计为 元(大写 元整). 名塔机司机(单指挥),增加指挥增加工资。工资每月 元(大写 元整)。每月共计 元(大写 元整)。尾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即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计)。
(3)塔机独立高度以上的标节、附着随塔机租赁费每月一并支付.上表附着杆长度价格限 米内,每增加壹米加收 元。
(4)票据开具方式:(以上塔机租赁费:□不含税不开发票 □含税开发票)收取塔机进出场、租赁费和人工工资。
3、结算期限:塔机报停承租方 30 日内结清全部租赁款项和人工工资,塔机方可拆场,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三、其他约定:
四、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确保塔机安装现场三通一平,排除障碍,提供安装和拆卸的地理条件,以保证塔机的安全安拆,否则延误和造成安全事故,,则租赁费按正常收取。
2、确保塔机供电电源安装在塔机基础3米以内,其专用配电箱配置应严格按用电规范要求配置。
3、塔机基础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按出租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的要求,制作塔机基础,并在出租方指导下埋设塔机预埋件,根据地质情况埋设接地线,并保存提供塔机基础地质报表及塔机基础砼报告。在塔机工作到拆除前应保证塔机基础保持干燥,基础附近两米内无杂物。
4、配合出租方安排时间对塔机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
五、出租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