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警官学院刑事科学技术专业2010级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广东警官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二○○七年十一月八日)》、《广东警官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表格》制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2010级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一、答辩时间
20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2:00-4:30
二、答辩地点:
初定嘉禾校区教学楼101、102、103、202、203、301。如有变动,以当天通知为准。
三、参加答辩人员
2010级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全体学生。
四、人员分工
第一答辩组:
组长:彭颖
成员:郝新华、申泽波
第二答辩组
组长:杨敏
成员:廖广军、高翠莲
第三答辩组
组长:吴新原
成员:贾晓光、张建华
第四答辩组
组长:王迪
成员:蔡立红、宋庆芳、袁燕谊
第五答辩组
组长:陈宁
成员:罗顿、吴雪冬
第六答辩组
组长:张晓霞
成员:邓大中、齐宇颂、王江峰
五、成绩评定标准
(一)根据本专业特点,为鼓励本专业学生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完成毕业论文,评论优秀等次时对实验性论文应酌情加分。
(二)毕业论文评定答辩成绩时实行指导老师回避原则;指导老师不参与其指导学生的提问和答辩评分。
(三)论文答辩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为便于成绩统计,各位老师按百分制对答辩学生给出成绩,最后成绩按答辩小组各位老师给出的成绩平均数计算。90-100分(优秀等次)、80-89分(良好等次)、70-79分(中等等次)、60-69分(及格等次)、59分及以下(不及格等次)给论文评定成绩。评定优秀论文的比例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为不超过本届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毕业总人数的20%。
(四)答辩成绩评定标准
参照教务处制定的《广东警官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表格》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表6)(以下表格来源同上)执行。
六、答辩程序与成绩评定
(一)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预先填写并打印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表5:双面打印)的第一面相关内容并签名;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表6)和《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表》(表7)表格中“论文题目”以上内容并打印好。在答辩前三天将表5、表6和表7一起交到刑事技术系秘书处。
(二)毕业论文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方式进行。
(三)每个答辩小组由3-4名教师组成。
(四)答辩前,答辩小组成员应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论文,为答辩作好准备。参加答辩的同学必须制作PPT,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五)答辩程序如下(一名学生答辩时间约8分钟):
,介绍答辩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