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商学院2011级奖学金综合测评加分公示
一、总则说明
1、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奖学金评选规定中对公益活动的要求,所有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等其他任何奖项的的学生,参评年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时间应不少于50个小时,或者无偿献血一次以上,或者因公益表现突出而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不含校内职能部门)。学生公益活动的经历由组织公益活动的单位或公益活动所服务的对象进行认证,由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审查。
2、学业成绩及排名因加分导致综合排名上升的,最多只能提升一个等级。
3、综合测评中德育加分不得超过本人专业成绩绩点的15%。
4、评奖材料时间范围为2012年6月23日至2013年6月1日。
5、所有预加分必须在8月15日之前将证明材料交到班长那里,班长统一上交到学工办,否则预加分将被扣除。
二、先进个人和集体
1、“先进个人”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党员、“三下乡”先进分子、见义勇为、勇斗歹徒、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者等;
2、军训过程中的表彰,无论个人与集体,不加分;
3、“先进集体”指由学校学生处、校团委、省、市、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官方机构发起评定的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红旗团支部、优秀党支部、优秀团委、优秀学生会等;
4、各项文化类活动中授予的“优秀团体”、“优秀个人”“优秀志愿者”等不计入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范畴;
5、凡获得多项先进个人表彰者,除见义勇为、勇斗歹徒、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受到有关部门表彰外,分数不累加,只计最高分;见义勇为、勇斗歹徒、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受到有关部门表彰的分数可与此最高分累加;
6、同一个集体获得多个先进集体称号只加最高分的一项;
7、主要负责人指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团委副书记、班长和团支书等;一般负责人指党支部委员、团委正副部长、学生会正副部长、团委委员、班委、团支委等;一般成员指团委部员、学生会部员、班级成员等。
序号
项目
是否
级别
分数
1
国际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宿舍长)
院级
2
优秀学生助理
院级
3
优秀共青团员
校级
4
珠海校区记者站“优秀学生干部”
校区
5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记者”
校区
6
珠海校区优秀党建辅导员
校区
7
优秀团干部
校级
8
珠海市优秀共青团员
市级
1
9
中山大学健康之星
否
10
党校优秀学员、优秀心得
否
11
优秀学员
否
12
优秀干事
否
13
“创先争优”公益活动“先进个人”奖
否
14
“创先争优”公益社会实践“优秀通讯员”
否
15
优秀志愿者,优秀义工
否
1
红旗团支部
校级
/
2
优良学风班
校级
/
3
岭南书画协会获2012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
校级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