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税法基础知识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1、增值税简介增值税: 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为课税依据所征收的一个税种。特征:属于价外税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税方法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和进口货物的行为都征收增值税(销售不动产除外) ,并对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也征收增值税。税率:有 0、 13% 、 17% 、( 6% )。增值***面内容: 购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销售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 开票日期、收款人签名及开票单位盖章等。增值税计算方法: 销项税额:销项税额= 销售额* 征收率( 17% ) 含税销售额= 销售额*( 1+ 征收率) 增值税填开的时间: 1) 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2) 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3) 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为全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退货或折让时的专用发票处理: 购买方在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 须将原发票联无法退回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需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收到证后, 根据既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营业税简介营业税: 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 销售额) 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合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 3% ; 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 5% ; 娱乐业税率 5%-20% 。 3、所得税简介所得税: 是以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对其一定期间的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所得税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税率: 33% ,另有两档照顾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元(含 3 万元)以上的企业,暂减按 18% 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下到 3 万元的企业,暂减按 27% 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