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9
文档名称:

江西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doc

格式:doc   页数:69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江西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Hkatfwsx 2014/6/1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江西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江西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江西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七月
第一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聘用
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符合公司需要的人才,给予平等考察机会,择优录用。
2、公司不论应聘人出身、地域、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皆以平等对待,一视同仁。
3、公司招录员工时,力求按照规范、严谨、科学的程序进行,务求所录用之人才,皆能为公司所重用,在公司实现个人最大价值。
4、应聘人应按公司要求,向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书、证明。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证书、证明等。
5、公司通过必要方式,对应聘人进行笔试、面试等考察。
6、被录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日期到公司报到。报到时应向公司提交据以证明本人与其他任何单位均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
7、员工报到后,公司将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劳动合同签订前的知情权
1、劳动合同签订以前,被录用人和公司均享有知情权,对方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2、被录用人知情权的内容包括: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公司在说明上述情况时,如有欺诈行为(包括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等),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公司知情权的内容包括:了解被录用人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被录用人在说明上述情况时,如有欺诈行为(包括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等),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必要时,公司得以被录用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双方在行使上述知情权时,如双方认为确有必要,应做好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署存查。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1、凡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公司将一律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
2、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应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进行合法有效之签署。
3、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由本人亲自签署。
4、《劳动合同书》是规范公司和员工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在规范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确定权利义务,明确责任时,具有类似于法律的地位和效力。
四、试用期
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将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设定1~3个月的试用期。
2、试用期满以前,公司将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录用员工。
3、凡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在试用期未满以前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4、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
五、劳动合同的续签
公司与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如果愿意与员工续签合同,则将在距届满前一个月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员工愿意续签的,应当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明确答复。员工不做答复或答复不明确的,视作本人不愿续签。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
1、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协商变更。
2、劳动合同变更时,应依照合法程序,由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在合理保障双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已有约定变更条款情况除外。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
1、当《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依法终止。
2、劳动合同终止后,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应由双方继续履行的合同随附义务,如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双方仍应继续承担。
3、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法定或约定的随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1、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符合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时,可被依法解除。
2、劳动合同的解除共分三种情形,即:
(1)公司单方解除;
(2)员工单方解除;
(3)双方协商解除。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随时通知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4、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公司对其进行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不能通过考核的,即视作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公司依据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的,应当以相当大于该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补偿,以替代提前通知义务。
5、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方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