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本企业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齐、优美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适用于本企业厂区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清洁打扫、废弃物清运处理。
企业全体职员和施工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综合办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职能部室,负责全企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部门应该加强环境卫生标准和制度宣传,提升企业职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环境卫生习惯。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该认真推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全部应该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劳动。
企业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相关部门全部应该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车间内(外包除外)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负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清扫和保洁
第九条 厂区地面卫生:厂区地面卫生清扫专门由保洁企业负责,其卫生清扫范围是厂区内全部硬化路面(包含水泥路面及砖砌路面)
第十条 厂区绿化带卫生:企业各部门根据安全环境保护部划分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和保洁。
第十一条 企业内部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第十二条 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签署项目建设、改造等协议或协议时,要把相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等事项写进协议或协议。
第十三条 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部门,负责占用期间所占区域清扫和保洁。
第十四条 严禁在企业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严禁将卫生责任区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严禁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多种废弃物。
第十五条 严禁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等上面张贴多种海报、口号及广告宣传品(企业统一安排除外)。
第十六条 必需按安全部要求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汽车和自行车。
第十七条 厂区内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严禁损毁、攀摘各类花草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十八条 严禁从楼上向外抛扔任何杂物,严禁在两层以上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 遇雨雪天气或重大接待活动
第十九条 遇雨雪天气或重大接待活动时,按综合办划分硬化路面卫生责任区,各部门配合进行清理工作。
第二十条 遇雨雪天气时,各部门首先清理本部门卫生区积雪,将积雪清扫成堆或均匀地铺到绿化带内(以不压坏花木为标准)。清理完本部门积雪厚,应主动主动帮助其它未完成清扫工作部门清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遇重大接待活动时,接待安排前半天进入接待线路或区域进行清扫保洁,提前1小时含有接待条件(达成标准);接待线路及接待区域清扫人员提前半小时撤离接待线路及区域,由安全部人员对接待线路及区域进行巡视,发觉问题立即组织处理。
第四章 废弃物、垃圾清运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分布在厂区内垃圾箱由保洁企业统一清运。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产生垃圾、废弃物,应该根据安全部要求地点、方法倒入垃圾箱内。配置给各部门垃圾箱由各部门使用并帮助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严禁在垃圾箱内焚烧垃圾。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天天定时清理车间内小垃圾桶,并倒入制订垃圾箱,保洁企业必需做好垃圾箱天天清运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等时,必需用毡布将箱斗遮盖,不得有洒落和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