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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承保实务.ppt

上传人:陈潇睡不醒 2020/12/14 文件大小:40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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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承保实务.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车险承保实务
2012年3月
目录
一、常见承保险种介绍
二、交强险、车船税说明
三、深圳人保承保政策简单介绍
一、承保险种介绍
(一)承保险种介绍:
车损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辆过程中,因发生意外或自然灾害造成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承保险种介绍
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盗抢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被保险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承保险种介绍
2、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3、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玻璃单独破碎险:被保险机动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承保险种介绍
自燃险(非营业用汽车无需投保):
1、因被保险机动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承保险种介绍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仅限于营业用汽车投保):1、火灾、爆炸、自燃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承保险种介绍
新增设备险:投保了本附加险机动车因发生机动车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
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险种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交强险、车船税说明
交强险承保说明:
1、在承保交强险时,客户需要提供上一保险年度交强险保单,提供的上期保单必须是在深圳市的保险公司投保的。若上年在外地投保交强险,本年需要费率浮动的,除提供上年保单外,还必须提供当地保险公司未出险证明;
2、第一次在投保交强险时需要提供行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A
A1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A2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0%
A3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0%
A4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A5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A6
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