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总 则
.1 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统一安全控制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控制。ﻫ
.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控制必须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并应保持和持续改进安全控制工作的有效性。.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1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urban rail transit system
  指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
ﻫ2。0.2 城市轨道交通子系统 urban rail transit sub—system
  、隧道、桥梁等土建设施,轨道及车辆,供电系统、通信系统、.
 危害 hazardﻫ   可能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潜在因素。亦称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ﻫ2.0.4 风险 risk
  危害发生的频率及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的组合。
2. 安全 safety
  免除不可接受风险的状态,亦称安全性。.6 安全控制 safety control
  分析潜在的危害,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使系统在实施或使用过程的风险始终处于可接受状态的行为过程.
ﻫ2.0.7 危害登记册 hazard logﻫ   用于记录所有已识别危害以及用于降低或消除每一项危害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的文档,该文档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实时更新。亦称危害日志.
.8 容许风险 tolerable riskﻫ   。ﻫﻫ2.0.9 安全论据 safety argumentﻫ   能够证明系统达到规定安全要求的所有规章制度、记录文档、危害分析报告、技术文件、代码等。
2。0。10 安全完整性 safety integrityﻫ   在一定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系统或产品能够完成规定安全功能、未经授权不能改变的特性。
ﻫ2.0.11 安全完整性等级 safety integrity level
  安全完整性的一种度量。为表示系统相关安全功能的安全完整性要求而定义的一系列离散等级。
2.0。12 安全审核 safety reviewﻫ   评定一个系统的安全需求是否得到合理的计划安排、计划是否有效实施以及是否适用于指定安全目标的系统化和独立的专业考核。ﻫﻫ2。0.13 验证 verificationﻫ   用客观证据和检验来确定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3 基本规定
.1 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方应建立安全控制体系,并应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
ﻫ3.0.2 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方应把保障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并应合理分配资源,实现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和可维护性目标.
.3 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方应采取措施使其工作人员理解与他们工作相关的安全风险,同时应监督其行为,并应采取措施实现工作人员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有效性合作,共同控制安全风险。
3.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ﻫ   1 文件的发布应得到批准;ﻫ   2 文件进行更新后,应再次得到批准;ﻫ   3 应确保能够方便地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
  4 应确保在使用处能够获取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ﻫ   5 应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6 应确保能够方便地识别外来文件,并控制其分发;ﻫ   7 当需要保留作废文件时,应给予其适当的标识,并应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ﻫ3.0。5 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方在收集、分析、改进安全控制的信息时应相互合作,共享信息;应保证安全相关信息传递的通畅;当获得需要控制风险的信息时,应及时传送至有关各方或人员,并应采取措施确保其对信息的理解。ﻫ
3. 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方将影响安全的任何系统、过程或服务外包时,应确保对这些系统、过程或服务的安全控制。
.7 安全控制前一阶段的成果应作为后一阶段工作的依据;各阶段的成果应经过安全审核合格,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安全控制工作。ﻫ
3.0.8 安全控制涉及的相关工作应根据需要进行独立的安全审核,独立的安全审核要求应在安全计划中规定。ﻫ
3。0.9 安全审核应提交安全审核报告,安全审核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与安全计划一致性的判断;ﻫ   2 安全计划的适应性判断;ﻫ   3 遵循计划或改进计划的建议。